根据《咸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落实“免试入学”“公民同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进“阳光招生”。
2023年6月,经调查摸底,核定了学校招生规模,编制了招生方案,经局党组会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局和区政府。7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通过香城都市报、咸宁市教育信息网、咸安区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公开了招生方案、招生入学答疑等信息。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和城区各学校开通了70部招生咨询电话,悬挂宣传横幅25条、张贴招生方案86份,设立2个临时招生办公室和86个咨询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核工作结束后,对所有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和安排的班级在校园醒目位置张榜公布,对每一名招收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料,做到“一人一档”。2023年秋季,全区一年级新生10304人,其中,城区8727人,乡镇1577人;七年级新生10121人,其中,城区7836人,乡镇2285人。总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在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的大力支持下,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整体呈现出了平稳、有序、规范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