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宁市咸安区永安、浮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汀泗、双溪、大幕乡中心卫生院分别向我局提交了业务变更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等要求,经审查符合机构变更的条件,现就具体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医疗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后 |
咸宁市咸安区永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增加第二名称、变更科目、床位 | 新增第二名称:咸安区永安医院;床位150张;新增科目:临终关怀科。 |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变更科目 | 新增科目:临终关怀科。 |
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中心卫生院 | 变更科目 | 新增科目:临终关怀科。 |
咸宁市咸安区双溪中心卫生院 | 变更科目 | 新增科目:临终关怀科。 |
咸宁市咸安区汀泗中心卫生院 | 变更科目 | 新增科目:临终关怀科。 |
对上述变更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