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卫生院和浮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向我局提交了业务变更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等要求,经审查符合机构变更的条件,现就具体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
医疗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后 |
向阳湖镇宝塔村卫生室 | 变更负责人 | 李森 |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增加科目 | 药物依赖专业 |
对上述变更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