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备案的诊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
医疗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后 |
咸安戴家岭诊所 | 变更负责人 | 龚文丽 |
联系电话: 0715-83229
邮编:437100
对上述变更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