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名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
补贴方式:购买上门服务
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经济困难高龄老人100元/人/月
养老护理补贴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人100元/人/月
经济困难高龄老人补贴申请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两张)、填写《咸安区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
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补贴申请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两张)和评估机构出具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填写《咸安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
文件依据:咸安区民政局《关于建立咸安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咸安民政发[2022] 10号)(附件3)咸宁市财政局、咸宁市民政局、咸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咸财社发〔2017〕 148号)(附件4)
办理流程:自愿申请——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公示——区民政局复核审批——建档备案
办理地点:乡镇受理、区民政局审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咸安区民政局 8329255
办理时间:工作日10月1日到4月30日早上8点半到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半;5月1日至9月30日8点半到12点,下午3点到6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