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部署强化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校园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食品安全自查整改要到位
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报告、落实整改制度,强化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加强防虫防鼠防蝇设备设施的检查,定期维护更新,堵塞设施漏洞。改善老旧设备和硬件设施,加强食堂的通风道等区域防鼠网的设置和维护。
做好开学前的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及时清理过期失效食品。
食品安全制度执行要到位
切实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校外集中供餐、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及其原料实施定点采购,严格落实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严把进货查验关。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格落实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明厨亮灶等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规范操作要到位
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加工过程,严格食品配送、分餐管理。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生食、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节俭健康理念宣传要到位
加大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根据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确保营养均衡。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要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操作、配(分)餐以及用餐等各个方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各项规定。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倡导学校食堂坚持按需供餐、取餐,开展“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校园周边消费需注意
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食品贮存销售、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学校师生在外就餐或购买食品时,要关注食品安全,注意选择。
校外就餐谨慎选择。应选择清洁卫生、证照齐备、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网络订餐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注意查看商家资质信息。查验外卖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污染。尽量采取“无接触取餐”,减少人员接触。
购买零食要注重健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在保质期内,查验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颜色变化、气味异常等现象,不购买“五毛食品”“三无”食品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食源性疾病预防要重视
秋季天气转凉,是肠胃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幼儿园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肠胃疾病,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组织人员就医,保护现场,上报属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加强宣传疏导,避免引起学生及家长的恐慌。
广大学生、家长如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可立即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12315平台向当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