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咸安水果鲜生超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陈凤
2023年6月15日,本局委托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生姜、荔枝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7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由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生姜检验报告(编号230601714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胺虫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荔枝检验报告(编号2306017140)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生姜及荔枝库存。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8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荔枝是当事人于2023年6月13日从武汉光霞市场的鑫盛果品商行购进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显示,共购进了315斤,购进价格为3元/斤,并包含了行费80元,订单总额为1025元。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生姜是当事人于2023年6月12日从武汉白沙洲市场购进的,共购进了2箱,购进价格为210元/箱,荔枝、生姜的购进价格合计为1365元。由于当事人的收银系统故障,无法查询上述产品的具体销售价格,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两个产品时未向供应商索取经营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2023年8月11日当事人的经营者陈凤到本局接受询问调查,陈凤陈述了上述事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经营者的身份;
3、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荔枝、生姜检验报告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了当事人收到了荔枝、生姜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4、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各1份,证明了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情况;
5、荔枝、生姜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1份,证明了抽检当事人经营的荔枝、生姜的具体情况;
6、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了同批次抽检不合格的荔枝、生姜已售完;
7、当事人经营的荔枝、生姜购进记录各1份,证明了荔枝、生姜的购进数量及金额;
8、当事人经营者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荔枝、生姜的具体情况;
9、当事人与收银机厂家维保人员聊天记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收银机存在故障,无法查询荔枝、生姜的具体销售价格。
10、当事人提供的荔枝、生姜的购进日期的情况说明,证明了荔枝、生姜的实际购进日期。
以上证据材料均由提供人签字盖章认可。
2023年8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咸安市监罚告[2023]113号),当事人予以签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金桂支行(收款单位: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户:82010000000150995)。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咸安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