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经办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4】39号文件要求,我区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 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按每招用 1 人 10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现有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2024年招用了3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参加了失业保险,现通过“免申即享”的工作模式,拟向27家公司合计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2000元,共需资金总额为32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股(区人社局211室)
电 话:0715-8314820
附件:2024年咸安区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明细表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