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强调,再接再厉抓好灾后恢复重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温暖过冬, 并强调“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一项硬任务”。 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受灾等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保 障金,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安全温暖过冬。 11月11日,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安居乐业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救灾救助等工作, 切实将党和政府关怀温暖送达受灾群众手中, 确保受灾群众安居乐业、温暖过冬。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冬春救助,兜牢民生底线。要切实将冬春救助作为 兜牢民生底线、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省级下拨冬春救助资金后,要通过“一卡通”迅速发放到户, 做 到“应救尽救, 不落一人”。今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时间较往年 提前了1个月, 各地要及早谋划, 待资金下拨后严格按照时间要 求,及时将资金发放到户。对新发灾害受灾群众,要合理统筹安 排好救助资金,强化本级救灾款物保障力度。要重点关注受灾害 影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留守家庭、低保边缘 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弱势群体的救助需求, 加强与民政等部 门协同, 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和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帮扶等机制的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恢复重建。要压紧压实领导责任、 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基层责任,确保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 建在12月底前全部完工。 对已经完成重建(修缮) 任务的受灾 户,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帮助落实冬季取暖。对正在组织开展、 尚未完成重建(修缮)的受灾户, 要多渠道协调,通过投亲靠友、 租住临闲房屋、租住政府公房、政府统筹协调等多种方式解决临 时安全温暖住所。恢复重建任务重、进度慢的地区,要加大工作 力度, 强化工作措施, 确保今年倒房重建任务圆满完成, 确保重建户安全温暖过冬。
三、加快发放物资,严格使用管理。省厅已下拨省级救灾物 资棉被、棉衣、棉大衣、衣服、裤子等 5 个品种17万件,总价 值约16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冬春救助。各地要抓紧时间 “ 一件不留”地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不得截留作为本级库 存或挪作他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本级救灾物资安排, 帮 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冬春保暖问题。要精准锁定发放对象,严格 发放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密切关注新灾情,加强灾情管理。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特别是今冬明春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风险, 加强 灾害性天气会商研判, 加强灾情管理, 及时报送灾情, 准确评估 核实灾害损失。要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有关时限要求,及时、准确、滚动报送灾情,直至灾害过程结束。 要密切关注灾害事件舆情信息,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 进行正确引导。因低温雨雪冰冻及次生灾害造成个别死亡失踪人 员原因认定困难的情况, 应按照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先报后 核”的原则, 第一时间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调查认定结果进行核报,避免造成信息迟报漏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