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施咸安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健全就业培训项目,按照《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新增就业创业培训定点专业情况,进行了审核评估。拟认定保育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公共营养师、车工(数控车工)、钳工、电工、人工智能训练师、农业技术员(农作物种植技术员)、茶艺师、砌筑工、防水工、钢筋工、架子工、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快递员、快件处理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健按摩师等18个职业培训工种为定点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6月11日—6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区人社局办公楼1002房间)
电 话:0715-8316962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