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咸安市辖区范围内初次创业的大学生,并且毕业学年起5年内创业、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
政策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生;
2.申请人需是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我区初次创业;
3.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
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大学生身份认定,享受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义务:按照文件要求,如实提供申报资料。
申报材料:
1、《湖北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第2、5页);
5、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为申请人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资质审核,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发放存档。批量发放后,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办理地点(方式):咸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3室申报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线下办理现场告知或线上咨询电话告知。
咨询电话:0715-834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