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发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废止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持有我局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编号:XA42-12-02-0001),核准经营危险废类别为:废矿物油HW08(900-214-08),仅限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经营活动,有效期自2022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现你公司已在新的经营地址申请了小微试点项目,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对你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编号:XA42-12-02-0001)予以废止。
二、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土壤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