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咸宁市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安区
联 系 人:施晨辉
邮 箱:340024060@qq.com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对现状防洪高程不够的河段修建防洪堤防;对河岸现状高程满足防洪要求,但水流冲刷严重,易垮塌并危及岸边公路或建筑物安全的河段进行岸坡防护。工程治理河段长20661.8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挖河道19201.8m,新建和加固堤防9014.3m,新建防洪墙1460m,新建护岸3440m,扩建分洪渠1处,扩建宽度15m。
二、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湖北南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芳定
邮 箱:1969352795@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VAHwgnzrjUcZdHqOT492g
提取码:2493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
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