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处办公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D区公证窗口
信用代码:12421202MB19957835
联系电话 :0715-8323483
公证处业务范围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包括委托、声明、遗嘱、认领亲子公证;
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包括出生、死亡、监护人身份、曾用名、学历、学位、经历(法人经历、自然人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 罪记 录 、 婚姻 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抚养事实、财产权(股权、知识产权、存款)、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公证;
三、有法 律意义的文书 类:包括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公证;
四、保全证据类:包括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保全物证、书证,保全视听资料、软件,保全行为;
五、现场监督类:包括拍卖、招标、开奖、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证;
六、 合同(协议)类:包括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
七、强制执行类: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执行文书的公证;
八、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公证处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
一、委托
(一)(自然人申办)城市房屋所有权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委托书涉及的不动产权利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涉及不动产处分的,需要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二)(自然人申办)一般事务性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委托涉及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二、声明
(一)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与声明的法律事实相关的证明。
(二)商标转让声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商标权利证明;
3.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要提交章程及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的证明;
4.受让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三、遗嘱
(一)处分财产的遗嘱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遗嘱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
4.遗嘱受益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5.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二)处理事务的遗嘱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公司章程文本;
3.发起人协议或者股东名册;
4.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明;
5.会议通知(或公告)及会议文件;
6.事前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需要提交批准文件。
五、出生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出生证明;
3.生父母的身份证明,如生父母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证明;
4.生父母婚姻关系证明,如系非婚生子女,需要提交亲子鉴定报告。
六、学历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学历证明。
七、学位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学位证明。
八、资格
(一)法人资格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非法人组织资格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九、(自然人申办)纳税状况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纳税证明。
十、证书(执照)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公证的证书(执照)。
十一、文本相符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公证的文本原件。
十二、合同(协议)
(一)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协议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协议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
(三)收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被收养人身份证明;
3.送养人、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
4.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
(四)解除收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收养关系证明;
3.被收养人未成年的,需要提交身份证明。
(五)抚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被抚养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之间以及与被抚养人关系证明。
(六)变更抚养权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被抚养人身份证明;
3.原抚养权证明。
(七)(自然人申办)遗赠扶养协议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协议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
4.扶养人有配偶的,需要提交配偶同意订立协议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