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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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1.指引寻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等服务事项;

2.指引申请人民调解,解答相关咨询,组织调解重大、跨区域的矛盾纠纷;

3.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5.每周定期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的值班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6.受理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7.组织开展公益性公证、司法鉴定援助等法律服务;

8.协调指导本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

咸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0715-8386753

地址:长安大道93号咸安区司法局

二、乡镇办公共法律服务站服务内容

1.引导、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提供法律咨询;

4.指引并协助群众寻找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解答相关咨询;

5.指引法律援助服务,解答相关咨询,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和网上预申请;

6、组织指导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工作。

三、法律援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条件

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赔偿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具有下列情形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嫩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4)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10.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11.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12.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715-8330148

地址:咸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人:梁智秀

四、纠纷调解

(一)受理民间纠纷的方式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也可以口头申请;

2.调解组织主动调解;

3.党委政府交办:

4.有关部门移交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

(二)受理纠纷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

2.有具体的要求;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

(三)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

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

(四)不受理下列纠纷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3.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主动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单位名称

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

陈绪鹏

0715-8321935

咸安区司法局

温泉司法所

余勇

0715-8273083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2楼

浮山司法所

黄琪

15607242178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1楼

永安司法所

廖俊

0715-8338367

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8号(湖北科技学院咸安校区旁)

汀泗司法所

王亚奎

0715-8612748

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综治中心

向阳湖司法所

马登平

13707241980

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镇政府

官埠桥司法所

李飞

0715-8018116

咸安区官埠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官埠政府旁)

贺胜桥司法所

孟朝辉

0715-8873158

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路177号(107国道贺胜鸡汤小镇十字路口旁)

双溪司法所

程锦

0715-8744889

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马桥司法所

吴红辉

13971818232

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桂花司法所

夏智勇

0715-8817432

咸安区桂花镇何功伟中学旁

高桥司法所

饶群

0715-8781819

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综治中心一楼

大幕司法所

王丰平

0715-8682649

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便民服务中心2楼

横沟司法所

曹国庆

13886518109

咸安区横沟中学斜对面

五、公证办理

(一)咸安区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

1.国内公证事项

1)赠与合同;(2)夫妻财产约定

3)婚前财产约定;(4)抵押贷款合同,

5)商品房买卖合同;(6)造嘱、造赠;(7)声明书

8)继承;(9)自然人委托;(10)法人委托

11)保全证据;(12)公司章程;(13)法人营业执照

14)招标投标、拍卖等;(15)提存或其他公证。

2.涉外公证事项

1)出生;(2)结婚或结婚证;(3)离婚或离婚证

4)未婚或未婚证明书;(5)死亡;(6)户口注销

7)亲属关系;(8)无受刑事处分;(9)学历

10)成绩单;(11)银行存款;(12)收入证明

13)职称;(14)工作经历;(15)驾驶证;(16)其他公证。

(二)办证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办证大致流程

申请一→受理一→审核一→交费一→审批一→领证

办公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司法局窗口

联系电话:0715-8323483  联系人:程红兵

六、司法鉴定

服务范围:法医临床、损伤程度、伤残程度、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护理依赖、后期医疗费

相关程序:(一)委托;(二)受理;(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完整病历资料、影像资料、身份证、被鉴定人本人需到鉴定现场

办公地址:咸安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

联系电话:0715-8302458   联系人:陈维平

七、律师服务

名称

单位

负责人

咨询电话

地址

秋泽律师事务所

邓巍

13707248267

咸安区文笔路158号301室

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

周世斌

0715-8211133

咸宁市时代广场4栋1单元26楼

湖北开成律师事

王洪山

0715-8893099

咸安区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7楼

湖北凌天律师事务所

金圣铭

13477799292

咸安区青龙路大厦1105、1106号

八、法治宣传服务

根据政府安排或者部门、单位申请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普法资料。

地址:咸安区司法局二楼(法治宣传股)

电话:0715-8323803

联系人:吴少华

九、基层法律服务

名称

单位

负责人

咨询电话

地址

温泉法律服务所

李启胜

13707248017

咸安区长安大道169号

永安法律服务所

邹勇

18007241332

咸安区文笔路

马桥法律服务所

余平

13986611896

咸安区文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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