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1.指引寻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等服务事项;
2.指引申请人民调解,解答相关咨询,组织调解重大、跨区域的矛盾纠纷;
3.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5.每周定期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的值班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6.受理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7.组织开展公益性公证、司法鉴定援助等法律服务;
8.协调指导本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
咸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0715-8386753
地址:长安大道93号咸安区司法局
二、乡镇办公共法律服务站服务内容
1.引导、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提供法律咨询;
4.指引并协助群众寻找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解答相关咨询;
5.指引法律援助服务,解答相关咨询,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和网上预申请;
6、组织指导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工作。
三、法律援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条件
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赔偿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嫩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4)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10.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11.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12.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715-8330148
地址:咸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人:梁智秀
四、纠纷调解
(一)受理民间纠纷的方式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也可以口头申请;
2.调解组织主动调解;
3.党委政府交办:
4.有关部门移交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
(二)受理纠纷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
2.有具体的要求;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
(三)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
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
(四)不受理下列纠纷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3.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主动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单位名称 | 单位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 | 陈绪鹏 | 0715-8321935 | 咸安区司法局 |
温泉司法所 | 余勇 | 0715-8273083 |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2楼 |
浮山司法所 | 黄琪 | 15607242178 |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1楼 |
永安司法所 | 廖俊 | 0715-8338367 | 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8号(湖北科技学院咸安校区旁) |
汀泗司法所 | 王亚奎 | 0715-8612748 | 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综治中心 |
向阳湖司法所 | 马登平 | 13707241980 | 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镇政府 |
官埠桥司法所 | 李飞 | 0715-8018116 | 咸安区官埠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官埠政府旁) |
贺胜桥司法所 | 孟朝辉 | 0715-8873158 | 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路177号(107国道贺胜鸡汤小镇十字路口旁) |
双溪司法所 | 程锦 | 0715-8744889 | 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
马桥司法所 | 吴红辉 | 13971818232 | 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
桂花司法所 | 夏智勇 | 0715-8817432 | 咸安区桂花镇何功伟中学旁 |
高桥司法所 | 饶群 | 0715-8781819 | 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综治中心一楼 |
大幕司法所 | 王丰平 | 0715-8682649 | 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便民服务中心2楼 |
横沟司法所 | 曹国庆 | 13886518109 | 咸安区横沟中学斜对面 |
五、公证办理
(一)咸安区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
1.国内公证事项
(1)赠与合同 ;(2)夫妻财产约定;
(3)婚前财产约定;(4)抵押贷款合同,
(5)商品房买卖合同;(6)造嘱、造赠;(7)声明书;
(8)继承;(9)自然人委托;(10)法人委托;
(11)保全证据;(12)公司章程;(13)法人营业执照;
(14)招标投标、拍卖等;(15)提存或其他公证。
2.涉外公证事项
(1)出生;(2)结婚或结婚证;(3)离婚或离婚证;
(4)未婚或未婚证明书;(5)死亡;(6)户口注销;
(7)亲属关系;(8)无受刑事处分;(9)学历;
(10)成绩单;(11)银行存款;(12)收入证明;
(13)职称;(14)工作经历;(15)驾驶证;(16)其他公证。
(二)办证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办证大致流程
申请一→受理一→审核一→交费一→审批一→领证
办公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司法局窗口
联系电话:0715-8323483 联系人:程红兵
六、司法鉴定
服务范围:法医临床、损伤程度、伤残程度、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护理依赖、后期医疗费
相关程序:(一)委托;(二)受理;(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完整病历资料、影像资料、身份证、被鉴定人本人需到鉴定现场。
办公地址:咸安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
联系电话:0715-8302458 联系人:陈维平
七、律师服务
名称 | 单位 负责人 | 咨询电话 | 地址 |
秋泽律师事务所 | 邓巍 | 13707248267 | 咸安区文笔路158号301室 |
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 | 周世斌 | 0715-8211133 | 咸宁市时代广场4栋1单元26楼 |
湖北开成律师事 | 王洪山 | 0715-8893099 | 咸安区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7楼 |
湖北凌天律师事务所 | 金圣铭 | 13477799292 | 咸安区青龙路大厦1105、1106号 |
八、法治宣传服务
根据政府安排或者部门、单位申请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普法资料。
地址:咸安区司法局二楼(法治宣传股)
电话:0715-8323803
联系人:吴少华
九、基层法律服务
名称 | 单位 负责人 | 咨询电话 | 地址 |
温泉法律服务所 | 李启胜 | 13707248017 | 咸安区长安大道169号 |
永安法律服务所 | 邹勇 | 18007241332 | 咸安区文笔路 |
马桥法律服务所 | 余平 | 13986611896 | 咸安区文笔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