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绩效评估考核要求,咸安区制定了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涉及中央、省、市、区级衔接资金共计11119.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乡村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现将咸安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附:咸安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修订)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2日
监督公示:12317
举报电话:0715-8322767;0715-8324857
举报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3号(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举报邮箱:1402416843@qq.com
咸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