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咸财农发〔2024〕3号)文件精神,咸安区收到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5.9万元,整合变更以前年度结余存量衔接资金321.665765万元,共计697.56576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产业发展类和乡村建设行动类、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项目管理费。现将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附件:咸安区2024年度第三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监督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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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3号(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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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