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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用地审批的批前公示(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扩建工程(一期)EPC项目部综合厂临时用地)

根据自然资源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时用地管理相关规定及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拟审批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申请单位: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扩建工程(一期)EPC项目部综合厂临时用地

土地坐落咸安区双溪桥镇杨仁村21

土地面积2473平方米

土地用途临时办公、生活用房

土地使用期限4

公示时间220-33日止

对公示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715-8386561,邮箱xagb@qq.com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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