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
《咸安区防灾减灾救灾“十三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咸安区防灾减灾救灾“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依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咸安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经济规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树牢“小康、创新、绿色、开放、幸福”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从注重灾后救助到注重灾前防御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全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推进“五个咸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减灾。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防灾减灾救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应用,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科技支撑水平。
2.预防为主,综合减灾。把防灾减灾与抗灾救灾相结合,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统筹推进自然灾害管理各领域、全过程工作。
3.依法应对,统筹规划。坚持法治思维,严格在法律框架内防灾减灾救灾,既要注重全面推进、整合资源,又要突出重点、逐步实施,做到夯实基础与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解决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5.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统筹指导、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制机制,强化地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实现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综合应对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减灾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加强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包括:
1.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体制、属地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逐步完善。
2.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高。
3.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明显提高,在校学生全面普及。
4.增创8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2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0个省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村委会。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灾害防御、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应急救助、恢复重建等过程性规章制度建设,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规政策,推进防灾减灾救灾法制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协调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加强减灾委员会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主要灾种防灾救灾指挥机构防范部署与应急指挥作用。强化减灾委办公室能力建设,着重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等能力建设。
健全完善属地管理体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提高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决策水平。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统筹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一指挥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做好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和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机制、灾后恢复重建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长效机制,完善防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的投入机制,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和应急征用补偿等机制。
(二)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建设
加快气象、水利、地质、地震、农业、林业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等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开展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灾害风险图,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建立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加快推进北斗综合减灾示范工程应用,推进区、镇、村三级联动的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区域性自然灾害应急技术体系、预警平台、指挥平台,提高救灾应急响应能力。
(三)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警察等为主体,以地方政府、企事单位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社会志愿组织救援力量为补充,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和各类应急力量协同应对能力。加强救灾应急装备设备的配备、储备、管理和使用。适时调整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补助标准,稳步提升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
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统筹做好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技术指导、政策支持等工作。将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建立健全区级统筹指导、乡镇承担主体责任、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新机制,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节材环保技术,加大恢复重建质量监督和监管力度,把灾区建设得更安全、更美好。
(四)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生态环境治理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快江河湖泊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实施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结合扶贫攻坚、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重点治理、居民搬迁避让工程。
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建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示范村(基地),提升城乡基础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人员能力建设,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综合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在校学生全面普及目标。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设施和平台建设。统筹做好“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开发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动漫、影视剧等宣传教育产品,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和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防灾减灾文化建设。
(五)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坚持鼓励支持、引导规范、效率优先、自愿自助原则,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全方位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政策体系,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机制和协调机制,建立救灾需求评估、信息发布、资源对接机制和工作平台。
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建立完善救灾捐赠信息导向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物资需求信息发布,强化救灾捐赠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三农”保险保障标准,扩大居民住房灾害保险、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分担中的作用,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提升灾害治理水平。
三、重大项目
(一)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站网能力建设,投资25万元建立单兵可视化智能巡检系统,实现区、乡镇两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与国家应急救助指挥系统相衔接,促进灾害应急救助信息获取、采集、传输、分析处理技术在减灾领域的综合利用,为灾害应急救助提供科学决策服务,逐步提高减灾和灾害应急救助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二)防洪抗旱建设工程(区发改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
1.建设重点水源和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2.基本完成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
3.继续实施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人民群众安全饮用水问题。
4.大力抓好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保障全区的农业生产建设。
5.通过建设防洪堤、疏通河道等全面整治,使主要河流得到初步整治。
6.建设和完善全区防汛防旱指挥系统、水库和主要河流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防洪决策支持系统、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等。
(三)防震减灾建设工程(区地震局、住建局)
主要做好地震安全服务项目建设。一是逐步加大农村居民建房抗震设防经费的投入力度,逐步扩大农村居民建抗震的数量和覆盖面,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二是建设抗震设防服务管理系统和管理平台。
(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建设工程(区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建立区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初步实现信息网络化。
2.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3.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综合治理和专业监测,最大限度降低重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气象防灾减灾建设工程(区科技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
1.建立气象灾害信息传输、处理和存储平台及预警信息收集、加工、发布、数据入库、监控统计等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通过通讯广播系统对观测资料进行及时传输。
2.建立由土壤水份观测仪、便携式自动土壤水份观测仪组成的全区土壤水份观测网,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村入户。
(六)病虫草鼠害检测防治建设工程(区农业局、林业局)
1.加强农业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建设。进一步完善病虫预测和检疫性病虫害的监测手段,提升农业灾害和鼠害预警水平。提高对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和鼠害的应急处置与综合治理能力,确保重大病虫害和鼠害不发生大面积流行。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测报、检疫、防治三大网络;严防危害性外来生物入境,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将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损失降至最低限度,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实现对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七)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区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推进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储备防汛物资,增加防汛物资储备种类,进一步提高我区防汛物资应急保障能力。
2.区财政部门要将救灾仓储物资资金列入地方预算。建设改造乡(镇)区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形成区、乡镇两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立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新的运行机制,做到物资有储备、应急能保障,保证灾后12小时内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3.建立救灾应急物资商业储备机制。依托救灾物资供应商和大型超市,建立救灾物资商业代储机制,提高救灾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灾情发生后救灾物资能够及时到位。
(八)应急避难场所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程。(区应急办、财政局、教育局、地震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1.建设城乡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50个城乡综合应急避难场所,为居民提供长时间避难和集中性救援场所,并承担应急指挥和避难救援中心作用。
2.创建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全区范围内创建8个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识,编制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开展中小学及社区救灾演练,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
(九)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程(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开展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加强对城乡居民和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减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参与、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区的抗风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稳步发展。
(二)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制定防灾减灾总体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分阶段实施。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辖区、本行业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三)建立完善救灾预案体系。加强各级各类救灾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使防灾减灾工作逐步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管理力度。切实将防灾减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并随着经济增长而相应增加的投入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广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强防范灾害风险和承受灾害的能力。
(五)实施与评估。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本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本部门规划为支撑,与本规划有机衔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区减灾委员会要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并向区减灾委员会提交规划实施中期阶段进展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