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咸安区2022年度第5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S361咸安区星星竹海至大竹山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已经于2023年9月14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 〔2023〕981号。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咸安区汀泗桥镇星星村,用地面积3.7204公顷,其中农用地3.0883公顷(无耕地),建设用地0.6321公顷。
三、其他事项
如对本征地有异议的,可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告知
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