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单位: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3号
邮政编码:437000
负 责 人:徐盛斌
信 息 员:魏 霞
工作单位: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5-8388624
电子信箱:120191175@qq.com
二0二三年
项目区基本情况表
项目县名称 | 咸宁市咸安区 | |||||||||
乡镇数 (个) | 14 | 行政村数 (个) | 138 | 农业人口 (万人) | 36.87 | |||||
2023年农作物 播种面积(万亩) | 121.53 | 其中粮食作物面积(万亩) | 53.07 | 202年粮食 总产量(吨) | 45118 | |||||
2022年种植业 总产值(万元) | 287215 | 2022年渔业 总产值(万元) | 150740 | 2022年畜牧业 总产值(万元) | 241377 | |||||
拟培育的人数与遴选标准 | ||||||||||
主导产业名称 | 专业生产型 | 技能服务型 | 种植 (养殖) 规模 | 主导 产业 产值 | 占农业 总产值的比重(%) | |||||
粮食稳产保供 | 320人 | 40亩 | 10万元/户 | 70 | ||||||
农机手 | 60人 | 1台以上大型农业机械 | 10万元/户 | 58 | ||||||
农村电商 | 50人 | 40亩 | 10万元/户 | 60 | ||||||
女农民 | 50人 | 40亩 | 10万元/户 | 50 | ||||||
退捕渔民 | 50人
| 40亩 | 20万元/户 | 21 | ||||||
合计 | 530人
| |||||||||
实 施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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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强县工程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湖北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等文件要求,构建分层分级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人才培育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实施强县工程、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返乡入乡创业创新、美丽乡村、法治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服务农民、服务产业、服务乡村,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咸安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民自愿。高素质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振兴的重大举措,要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相关政策;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提升培训质量和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立足产业,突出重点。围绕咸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以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行业为主体,分层分类精准培训。面向农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文化赋能、融资担保等培训,以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为重点,把农民培养成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致富带头人。 (三)分类培训,精准培育。结合咸安现代特色主导产业,科学设置培训课程,针对主导产业制定培训计划,保证理论授课课时,务实落实实习实训,实现线上培训全覆盖,强化后续跟踪服务,确保培训实效和培训质量。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调整结构新要求,开展以建立农民数据库、全产业链培训、分产业分级认定、科技信息服务和财政金融扶持等精准培育试点工作,推动咸安农业转型升级。 三、培训任务 以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实行分类、分层推进,2023年咸安区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530人,教学管理及师资培训1人。(详见附件1) (一)培育粮油稳产保供等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人才。面向龙头企业、农村“头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以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教育、生产经营技术、市场营销能力、产业技术模式提升为目标,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农业创业创新青年、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成员、返乡入乡创业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等,实施高素质农民经营管理型培训工作计划。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学时,培训补助标准人均1500元。全区安排4个主导产业、分6期班培训 320人,50-60人/期班。 (二)培育技能服务型农机操作人才60人。联合行业、产业部门,锁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体,为大力提升农机手操作技能开展培训,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鉴定,提高培训效果。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学时,培训补助标准人均1500元。 (三)培育农村电商人才50人。面向农产品供应商、物流服务从业者等群体,开展电商直播技能培训,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学时,培训补助标准人均1500元。 (四)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和退捕渔民培训。联合共青团、妇联、渔业等部门,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和退捕渔民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学时,培训补助标准人均1500元。 (五)开展教学管理及师资培训1人。以提高高素质农民培育效果为目标,遴选授课老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加部、省两级能力提升班培训,为提高教育理念方式方法,切实培养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培训补助标准人均4500元。 四、组织实施 坚持“锁定对象、精准培训、跟踪服务、配套扶持”的原则,遵循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围绕主导产业分层、分类组织农民培训。 (一) 认定、遴选培育对象 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围绕咸安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的实际需求,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建立培训需求对象库,让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得到针对性培训,帮助和指导有需求的农民登录“高素质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训。 1、认定原则: 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认定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动态管理、配套扶持”的原则。 2、认定条件: ⑴遵纪守法、热爱农业、有志务农,愿意为乡村振兴服务的农业从业者和返乡入乡创业者。 ⑵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6周岁。 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领域,且有一定产业基础,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或农业职业技能服务等工作。 (4)当年参加培训的学员不得参加同一类型培训。 (二)明确培训主体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程序规范,择优遴选、接受社会监督。培训机构一般应为具有法人地位的单位,愿意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有独立的财务核算,相应的设施设备齐全,教辅人员到位,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有较强的影响力或辐射带动能力,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诚信记录。以方便服务农民为前提,统筹利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各类资源,鼓励整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农民项目资源,建立农民田间学校,承担现场教学和实训任务。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平台作用,开展需求调研,做好教学组织实施、学员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 2023年咸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择优遴选4个培训机构承担培训,具体是咸安区农广校、咸安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咸安区畜牧技术推广站、咸宁市咸安区富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详见附件2),4个培训机构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了培训专班,固定了专人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各培训机构与区农业农村局须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要求,强化责任。 (三)提升培训质效 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学习特点制定培训计划,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实行一班一案。在课程设置上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坚持习近平“三农思想”,以农民职业素养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专业)技能为重点,紧贴农业生产实际,实行模块化培训。将中国共产党党史、民法典、疫情防控、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农业环保、农产品品牌创建,加强乡村治理、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管理、农耕文明、农产品电子商务、智能手机应用、融资担保等知识纳入培训课程,做到因材施教,因需施教。 1、科学制定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对象的培训需求,制定教学计划,实行一班一案。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强化农民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着力培养“爱国、尚农、勤勉、诚信”的农民精神。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开门办学、广纳贤才、培训提升、用评结合”,构建“一懂两爱三过硬”农民培训师资。根据培训需求,优先聘用省级师资库和获得省级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授课,从农业各行业遴选熟悉“三农”、贴近农民、具有丰富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和企业、合作社高管等人才补充专兼职师资队伍。 3、加强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教材的建设和管理,选用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教材,从《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推荐教材征订单》中选购精品教材,免费发放给培训对象。 4、创新农民培育方法和模式。要遵循成人学习特点,注重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农村习俗,灵活安排教学课程,围绕生产周期采取“参与式、互动式”教学模式,提升参训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类培训理论授课时间不超过50%,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30%,线上学习时间不超过30%,研讨、交流、考核10%左右,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市场品牌意识,着力提升规划、经营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强化科技兴农意识,着力提升农民对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业态的运用能力。 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CNKI(知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垄上学院-荆楚农时课”和“云上智农”“荆楚智农”APP开展农民线上培训、在线服务和在线考核,也可邀请专家借助QQ、微信、抖音、手机APP小程序等开展远程在线教学,实现“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实训参观”为一体的培训。线上培训以班级为单位,经营管理型培训班安排3-4 天线上教学,技能服务型和专业生产型培训班安排1-2 天线上教学,实现线上培训全覆盖。落实教学辅导员,要做到可考量、可评估、可追溯,及时解决学员学习能力不足、自觉性不强、教与学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5、创新农民培训管理模式。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建立“双班主任”和“技术指导员”制度,实行实名制管理,班主任对教学班真实性、合规性签字负责;小班教学,每班不超过60人;教学档案做到“一班一案”,学员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村实用人才信息管理系统;由项目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各指定一人跟班服务,加强项目督导、教学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技术指导员负责实践教学和后续跟踪服务,服务内容、效果、时间要有据可查;组织学员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荆楚智农”APP对培训机构的教学安排、教师授课效果、培训班组织、培训基地、培训效果等情况进行线上考核,原则上线上考评覆盖率需达85%以上,学员满意度不低于85%。推动培训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相结合,鼓励各地组织参加农民职称评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培训有用性、实效性。合理安排培训进度,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成效。 (四)完善跟踪服务机制 按照一个完整农业生产周期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持续关注学员产业发展情况,积极整合项目政策资源,积极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和推荐优秀学员参加“双创”大赛、技术技能比赛等,组织农民跨区交流学习、产销对接、展览展示、论坛研讨、项目路演等,引导成立农民协会、联合会、产业联盟、电商联盟等组织,促进农民抱团发展、对接市场、巩固培育成果。依托建立班级QQ或(微信等)群,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信息推送、政策宣传,加强学员和产业部门之间互动交流,帮助学员解决创业兴业中遇到的困难。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积极整合项目政策资源,主要做法有: 1、土地有序流转向参训农民倾斜。引导农村土地优先向职业农民流转,简化手续,强化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效益。 2、农业相关项目向参训农民倾斜。引导本区各类农业项目向职业农民倾斜,通过产业扶持、人才奖励等激励,逐步形成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3、基础设施建设向参训农民倾斜。引导土地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向职业农民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立项和扶持。 4、金融信贷向参训农民倾斜。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发展农业产业的支持力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支持贷款贴息、金融担保等扶持政策向职业农民倾斜,争取设立农民创业基金,支持农民回乡创业就业。 5、社会保险向参训农民倾斜。引导各种农村保险向职业农民倾斜;鼓励探索开发新的农业生产保险,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农业保费补贴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 五、项目计划投资 2023年咸安区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总任务530人,计划投资79.95万元。其中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人才320人,分6期班完成培训,计划投资48万元;农机操作一期班,计划投资9万元;农村电商一期班,计划投资7.5万元;女农民一期班,计划投资7.5万元;退捕渔民一期班,计划投资7.5万元;教学管理及师资培训1人,计划投资0.45万元。 六、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 农民培育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规范,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坚持“钱随事走”原则,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和培训机构(或培训示范基地、实训基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支出。 (一)资金使用范围 1、培训教材费。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和声像教材和“云上智农”在线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教师费。指用于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老师、线上授课专家)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3、参训学员费。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防疫(耗材)费、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结业证书、优秀学员典型案例等方面支出。 4、线上培训费。用于“全国科教云平台”及“云上智农”“荆楚智农”APP等线上学习,主要包括运营技术服务、课件制作、平台课程、教学管理、学员流量包和专家服务等,各培训机构按照协议或合同支付。 5、其它费用。用于农民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对象遴选、需求调研、场租、宣传发动、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绩效评估等方面相关支出。 (二)培训时间和补助标准 1、经营管理型培训:累计不少于15天(或120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3500元。产业脱贫带头人培训、返乡留乡人员创业培训、新型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带头人等纳入农业生产经营型管理培训班。 2、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1500元。 3、教学管理及师资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或80个学时),参照党政机关培训标准,补助标准按人均4500元核算。 4.线上培训:以班级为单位,线上学习费用不超过总学时30%,资金不超过班级费用的15%,由各培训机构与服务平台协商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 以上农民培训一般每天授课8学时,最多不超过11个学时,跟踪服务不少于一年。 (三)严格资金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是项目制定和监管主体,建立和完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程序,严禁变更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发放给培训对象,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往来业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用于与农民教育培训无关的支出,或拖延资金拨付影响项目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到位,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七、保障措施 2023年是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关键之年,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监管和绩效考核工作,抓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合理安排培训进度,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质增效,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争取区委组织部、教育、财政、妇联、退伍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的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联合畜牧、水产、农机、经管等行业协同培训的机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促进农民教育培训从“一产”向“三产”、从农业生产向产业振兴、农民全面发展转变。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统筹协调、管理、认定、验收,全区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督促实施,并提出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扶持和建议。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监督、检查,加大对职业农民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区审计局:负责项目的监督审计。 区新农培育办: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统筹协调、方案制订、实施管理、信息报送、审核验收,提出职业农民相关扶持政策建议。 培训机构: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主体单位,严格按照《2023年咸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具体负责各培训班次教学计划(方案)的制定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教材体系建设、学员信息录入及报送、台账管理、培训资料整理、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农民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农培【2019】9号)要求,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实施台账。确保高质高量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二)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培训安全。各培育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在农民培训中的重要性,特别是线下培训班要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培训期间培训场地、住宿环境、就餐场所的定点消毒、学员体温监测、防护物资配备等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规范社交行为,形成良好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确保培训班的安全性和针对性。 (三)严格项目监管。农业主管部门是项目实施和监管责任主体,农业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抓好开班前的培训需求调研、对象遴选、办班审核,开班过程中的跟班监督、结业后的验收考核等环节。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农民培训项目实施台账。 (四)加强绩效考评。加强日常管理、评估考核等工作。咸安区以培训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以第三方考核为主要方式,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评优奖励挂钩。将定期不定期对农民培训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检查,培训结束后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直接走访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督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同时将农民培训工作作为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农民培育工作任务完成好,效果明显的机构进行表彰。 (五)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邀请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讲好农民培训第一课,宣传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培训机构;及时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优先推荐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大赛”“十佳农民”等资助活动,优先推荐参加“头雁”项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创业兴业、带头致富的成功典型,提升农民从业自豪感和成就感,激发农民创业热情,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农民满意的良好氛围。 附件1: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解表 附件2: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确认表 | |||||||||
部门意见 |
咸安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
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解表
报送单位: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报送日期:2023年10月12日
培训 机构 | 培训机构信息 | 培训专业 | 任务数量(人) | 培训天数 | 补助标准(元) | 培训资金(元) | |
经营管理型
| |||||||
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咸安分校 | 地址:咸安区永安大道105号 法人代表:胡可 电话: 0715-8322767 | 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 | - | 200 | 15 | 1500 | 300000 |
粮油作物高质量发展 | 120 | 15 | 1500 | 180000 | |||
农村电商 | 50 | 15 | 1500 | 75000 | |||
女农民 | 50 | 15 | 1500 | 75000 | |||
咸安 区水 产技 术推 广站 | 地址:咸安区渔水路213号 法人代表:郭鹏 电话:13886520129 | 退捕 渔民 | - | 50 | 15 | 1500 | 75000 |
附件1:
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解表
报送单位: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报送日期:2023年10月12日
培训 机构 | 培训机构信息 | 培训专业 | 任务数量(人) | 培训 天数 | 补助标准(元) | 培训资金(元) | |
技能服务型 | 专业生产型 | ||||||
咸宁市咸安区富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 | 地址:咸安区横沟桥镇孙田村5组 法人代表:周勇
电话:13197412759 | 农机操作 | 60 | 7 | 1500 | 90000 | |
- | - | 农民培训师资及教学管理人员培训 | 1 | 7 | 4500 | 4500 | |
合计 | 531 | 799500 |
附件2:
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农民教育培育机构确认表(一)
培育机构 名 称 | 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咸安分校 | 主管部门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
法人代表 及身份证 号 码 | 胡可 | 单位属性 | 事业单位 | |
地 址 | 咸安区金桂路23号 | 联系电话 | 13997529756 | |
承担任务 | 经营管理型420人 | |||
联合培养 及 支持单位 | 联合单位 | 实训基地 | 签 名 | |
咸宁市强农现代农业产业专业合作社联社 |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万年街3号 | 金辉 | ||
咸宁市将军山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 横沟桥孙田村 | 余佑文 | ||
咸宁市咸安区利民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 咸安区高桥镇集贤路 | 李建军 | ||
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认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农民教育培育机构确认表(二)
培育机构 名 称 | 咸安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主管部门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
法人代表 及身份证 号 码 | 郭 鹏 | 单位属性 | 事业单位 | ||
地 址 | 咸安区渔水路213号 | 联系电话 | 13886520129 | ||
承担任务 | 经营管理型培训50 人 | ||||
联合培养 及 支持单位 | 联合单位 | 实训基地 | 签 名 | ||
湖北金隆农业科技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 咸安区向阳湖奶牛场 农业三组 | 雷奥生 | |||
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认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农民教育培育机构确认表(四)
培育机构 名 称 | 咸宁市咸安区富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 | 主管部门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 ||
法人代表 及身份证 号 码 | 周勇 | 单位属性 | 民营企业 | ||
地 址 | 咸安区横沟桥镇孙田村5组 | 联系电话 | 13197412759 | ||
承担任务 | 技能服务型培训60 人 | ||||
联合培养 及 支持单位 | 联合单位 | 实训基地 | 签 名 | ||
咸宁市咸安区新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 汀泗桥镇黄荆塘村 | 阚文波 | |||
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认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