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咸宁市咸安区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箱:517444711@qq.com 联系电话:0715-8322586
附件:1.2023年咸安区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2.2023年咸安区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单位名称: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