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机具范围:湖北省确定的2021-2023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3大类31小类107个品目。
2.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咸安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详细见2021-2023年购机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按不超过30%的比例测算确定各档次补贴额,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围绕提升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农机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高端、智能农机产品,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或档次降低补贴标准,确保到2023年将其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
4.申请补贴提供材料:购机者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牌证管理机具的有关牌证材料及购机者银行卡(农商行账户),自主向咸安区农业农村购机补贴办公室或通过“湖北农机补贴手机APP”申请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并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
5.补贴操作流程:
自主购机→机具核验(牌证管理机械要上牌办证)→补贴办理或手机APP办理(农户本人申请)→审核资料→信息公示→申请结算→入户核查→确认结算。
农机购置补贴联系电话:0715-8322586。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地址:咸安区水产局三楼313室(107国道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