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
1、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咸安区坚持“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区级随机抽查”的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发现居住在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是唯一住房中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简称六类重点对象)。六类对象身份识别分别由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实施。
2、危房改造申请程序(审定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的审批流程,即“农户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初审公示、乡(镇)审核审批公示、区级审批及资金拨付公示”的工作程序实施改造。建立公示制度,透明化管理,阳光操作。
3、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方式分为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购置闲置安全房三种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体量适当、功能完善、安全宜居的美丽农房。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确保危改户“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又安全”。
4、危房改造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C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不低于中央户均补助标准18800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应不低于24500元。各乡镇结合6类重点对象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等级、改造方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实际情况,完善每户分类补助金额。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公示一批、拨付一批”程序,由区财政部门按照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打入补助对象 “一卡通”账户。
5、危房改造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按照“五个基本“要求,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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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咨询投诉举报监督电话
0715-8367373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