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热门搜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官埠桥镇张公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咸宁市咸安区2025年度第4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七、九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075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地块东至官埠大道,西至张公庙村,北至新107国道,南至张公庙村,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官埠机电产业园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项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官埠桥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张公庙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并已在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5228


附件:
新闻资讯一网打尽,政务服务尽在手中。
云上咸安
咸安发布
  • 欢迎下载“云上咸安”APP、关注咸安政府网官方微信“咸安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云上咸安”二维码下载APP。
  • ②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或搜索“咸安发布”、“xianancn”关注微信公众号。
【 打印 】
【 字体:  】
./t20250303_3924828_slhxq.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