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转用横沟桥镇杨畈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咸宁市咸安区2024年度第43批次建设用地(农民建房)有关事项发布转用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横沟桥镇杨畈村集体所有土地1.0817公顷,其中农用地0.4663公顷(含耕地0.4219公顷),建设用地0.6154公顷。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转用目的
拟转用土地用于横沟桥镇杨畈村农民建房,该批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因横沟桥镇杨畈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横沟桥镇、杨畈村,并已在咸安区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xianan.gov.cn/。
特此公告。
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