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咸安区人民政府拟在桂花镇毛坪村设立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审批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0〕16 号)文件要求,现将该采矿权开采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公示如下:
一、咸安区大窝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基本情况
咸安区大窝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为新增矿山。矿区位于咸安区城区南东152°方向、直距约15公里处,矿区中心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14°22′20″,北纬:29°44′31″,行政区划隶属咸安区桂花镇管辖。区内有简易公路与S208、S209省道连接,可与杭瑞高速(G56)、咸通高速(S33)相通,交通十分方便。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闭,申请划定矿区面积0.2211 平方公里,拟设开采标高+195米至+80米。其具体坐标(2000国家坐标系)见表1。
表1 咸安区大窝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矿区范围坐标
拐点 | X | Y | 拐点 | X | Y |
J1 | 3291798.21 | 38535724.15 | J5 | 3291318.02 | 38535997.29 |
J2 | 3291630.33 | 38536247.57 | J6 | 3291342.70 | 38535789.07 |
J3 | 3291616.12 | 38536350.83 | J7 | 3291411.98 | 38535642.96 |
J4 | 3291344.96 | 38536228.75 | J8 | 3291562.03 | 38535710.51 |
二、开采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
开采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标准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标准执行。涉及桂花镇毛坪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5万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咸宁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咸政办函〔2021〕9号)文件执行。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该采矿权开采涉及问题的处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实名制提出。意见受理地址: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16室,联系人:余 辉 华,联系电话:0715-831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