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备案的采购计划函要求,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工程组织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 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名称:咸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调解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
2. 项目编号:XNZHZC-[2019]014
3. 项目概况: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调解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通用安装工程。
4. 项目预算:167.7万元
5. 工程工期:60个日历日。
二、 供应商的资格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管理制度, 2018年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除外】;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网上可查)。
(5)供应商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详细截图;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新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除外】;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时点为谈判报名截止时间开始;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其它规定事项及说明。
2.1.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自2018年8月1日至今具有(房建或装修)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本次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2.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谈判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 -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 9月 5 日起至2019年 9月 9 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
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 9月 12 日上午 9:30 时。
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室(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9年9 月 12 日上午9:30 时。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city.jsp)
咸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an.gov.cn/)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0715)8121312/15502035415
电子邮件:xianningzhenhong@163.com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89号
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508648912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