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预算执行中,受省级转贷政府债券资金、政策性减税降费、刚性支出增加等因素影响,预算收支发生了一定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规定,拟对2022年预算予以调整。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咸安区2022年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482,216万元调整为548,970万元,调增66,754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是税收收入107,000万元总量不变。受留抵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房地产交易低迷等因素影响,实现年初预算税收收入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财税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盯紧预算不放松,自我加压,保持全年税收预算107,000万元总量不变。结合年度内收入调度和征管情况,对2022年税收收入项目间进行调整。
二是非税收入由38,000万元总量不变,在项目间根据收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由337,216万元调整为403,970万元,调增66,754万元。
一是上年结转收入根据2021年决算情况由15,026万元调整为40,719万元。主要是按国发5号文的要求,“规范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是调入资金由34,754万元调整为53,571万元,主要是刚性支出增加,需增加调入资金弥补收支缺口。
三是债务转贷收入由11,653万元调整为33,897万元,主要是发行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2,24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482,216万元调整为548,970万元,调增66,754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94,251万元调整为435,588万元,调增41,337万元。一是部分支出科目、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要求调整。二是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支出22,244万元列入对应科目。
(二)结转下年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由8,738万元调整为34,155万元,调增25,417万元,主要是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预计结转下年支出增加。
收支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由95,815万元调整为195,615万元,调增99,800万元。主要是发行新增专项债券99,8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95,815万元调整为195,615万元,主要是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调增99,800万元。
一是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安排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7,000万元(洞口片区棚改)。
二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92,800万元。
收支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当前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新冠疫情等不确定因素持续影响,财政收入增收难,工资、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区级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把“三保”支出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财政增收节支力度,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