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关于咸安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附件:
1、2021年预算执行及2022年预算表
(1)2022年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2)2022年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22年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4)2022年咸安区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5)2022年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表
(6)2022年区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预算表
(7)2021年咸安区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8)2022年咸安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9)2022年咸安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2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2022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12)2022年区级政府性基金对下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情况表
(13)2021年咸安区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4)2022年咸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15)2022年咸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6)2022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7)2022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情况表
(18)2022年咸安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19)2022年咸安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2、咸安区政府债务信息表-2022
(1)咸安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2)咸安区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3)咸安区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4)咸安区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
(6)2020年--2021年末咸安区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
(7)2020年--2021年末咸安区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
3、咸安区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4、关于2022年预算信息公开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
关于咸安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1月22日在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咸安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安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区发展战略,统筹财力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财政运行平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预计)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33,655万元,为预算的107.4%,下降9.7%(与上年决算比,下同),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280万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30.9%(税收收入94,870万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34.1%;非税收入36,41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3.1%);上级补助收入246,022万元,为预算的97.1%,下降22.5%;上年结转收入15,445万元;调入资金19,74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16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33,655万元,为预算的107.4%,下降9.7%,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697万元,为预算的103.9%,下降11.3%;上解支出58,195万元,增长26%;债务还本支出3,73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026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4,849万元,为预算的67.6%,增长22.6%。其中:本级收入73,686万元,为预算的57.3%,增长96.5%,转移性收入31,16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4,849万元,为预算的67.6%,增长22.6%。其中:本级支出98,849万元,为预算的70.3%,增长36.2%;调出资金6,000万元。
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5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31万元;上年结转2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56万元,其中:当年支出131万元;上年结转本年支出25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当年收入156,344万元,下降13.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2,924万元,下降18.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607万元,增长6.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2,500万元,下降48.2%(主要是上年含实施准备期收入,本年单位已全部上线无此项收入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9,318万元,增长3.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6,415万元,增长15.8%;工伤保险852万元,增长91%;失业保险1,728万元,增长37%。
当年支出175,399万元,下降0.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8,217万元,下降5.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858万元,增长10.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9,859万元,下降23.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8,972万元,增长44.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5,458万元,增长16.9%;工伤保险903万元,下降53.7%;失业保险3,132万元,增长207.9%。
当年收支结余-19,05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8,876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券批复下达情况。2021年,省财政厅批复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券22,128万元,根据规定,新增一般债券17,428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新增专项债券4,7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安排用于教育基础设施、水利补短板、农村安全饮水、交通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公共卫生等重点项目。
2、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省财政核定我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2.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3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55亿元。我区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7.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0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3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债务限额。
(三)主要工作情况
过去五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部门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面对经济下行、疫情防控、疫后重振、防汛救灾、脱贫攻坚等重大考验,坚持党建引领,创先争优,担当履职,主动作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19年、2020年,我区财政管理绩效工作连续两年受到省政府表彰激励。
1、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质量提升。201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从2017年的10.21亿元到2021年的13.12亿元,增加2.91亿元,增长28.5%。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从2017年的 53.6%到2021年的72.3%,提升18.7个百分点。
2、财政支出节用裕民,结构更优。2017-2021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2.77亿元,民生性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连续多年保持在70%以上,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过去五年,区级财政投入资金2.46亿元,用于精准扶贫。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22亿元,支持教育基础设施、水利补短板、交通基础设施、公共卫生、文体中心、乡镇污水处理、高标准农田、长江生态修复、厕所革命、棚户区改造、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建设需求。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期间,统筹资金7.6亿元,带动社会资本7.2亿元,完成23所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学位39940个(小学28984个,初中10956个)。2020年,统筹安排疫情相关资金6.06亿元,社保、低保、医疗、稳企保供、防控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
3、支持发展不遗余力,重点突出。近5年,筹措绿色(科技)产业发展基金5.1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工业园、物流园建设。筹措资金3,000万元做实凤凰投。筹措资金3.6亿余元,推进五线五治、老旧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整治。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4.88亿元,重点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农业产业升级等,打造了白水畈、建国畈、长寿文化旅游基地、咸安绿色农业开发区等一批特色示范点,洪口村、黄荆塘村等30个省级美丽乡村,以及107国道城市主干道沿线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4、工资保障水平提高,力度更大。落实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增等重大增支政策,从2018年起,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统筹2亿元启动新机改,推进新机改顺利实施。区政府目标综合考评奖励逐年提标,较2016年翻了一番。
5、财政治理能力提升,效能更优。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建立健全综合预算体系。围绕四本预算,盘活管好存量,严格预算约束,健全年度预算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依法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实行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规范优化支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财政监督。加强财政项目资金、民生资金等各类资金的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疫情物资资金、政府债券资金、预决算公开、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财政补助资金、会计管理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规范财经秩序。加强财政服务。积极开展惠企政策资金无申请兑付工作,为企业发展当好“店小二”;严格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定期通报直达资金管理情况,保证直达资金特别是民生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的策划、申报工作;精心编印《咸安区党政机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南》,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规范财务经费管理。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面对经济增速下行的压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困难,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全区财政运行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监督指导、支持关心,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全区人民砥砺奋进、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收支矛盾突出,预算约束不严,支出绩效不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一)2022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政领财,财为政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努力保持财政稳定运行,推动咸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82,216万元,增长11.2%。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000万元,增长10.5%(税收收入107,000万元,增长12.8%;非税收入38,000万元,增长4.4%);上级补助收入275,783万元,增长12%(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和市属三所学校下划结算补助增加);上年结转收入15,026万元;调入资金34,75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653万元(再融资债券)。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82,216万元,增长11.2%。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251万元,增长10.5%;上解上级支出67,57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65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738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5,815万元,下降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098万元;城市配套费1,5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39万元;转移性收入36,67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5,815万元,下降8.6%。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87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376万元、城市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其他支出1,08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2,6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625万元;转移性支出34,158。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12万元,下降28.2%(主要是年度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减少)。其中:按30%比例上缴国有企业利润收入11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112万元,下降28.2%。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69,87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5,2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3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2,8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5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5,366万元;工伤保险752万元;失业保险1,77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82,94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1,05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6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3,8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6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4,047万元;工伤保险686万;失业保险3,067万元。
本年收支结余-13,071万元,累计结余45,805万元。
三、完成2022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22年,咸安发展新篇待启。在建设新咸安新征程上,财政部门将自觉承担起新时期历史使命,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为打造“文明城市、城乡统筹、营商环境、人民幸福”四个首善之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控管,开源节流,力促财政平稳运行。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纳税服务,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加强税源调查分析,及时掌握税收动态,定期召开各部门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强化收入组织协调,加强收入预期管理,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健全税收责任机制、激励机制,做大做实收入,提高收入质量,增加区级可用财力。强化支出管理,从严控制支出,持续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优化支出结构,始终把“三保”摆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
(二)培植财源,发挥职能,盘活资产资源。一是努力培植税源。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培植壮大新兴产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商贸、餐饮、文旅等行业发展;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二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落地开工、建成投产。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加大招商引资、筹资投资力度,有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老旧小区改造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加快实施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三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落实《咸安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整合区属国有资产、资源,支持经发集团转型发展,做大做强。
(三)积极争资,把握政策,为民生发展提供财力。进一步学习、研究、对接政策,既争取“三保”资金,又争取发展项目资金。落实争取项目资金奖励办法,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我区发展提供更大的平台。结合发展规划,立足特色资源优势,围绕“中国桂花城、华中康养区”两大定位,以及城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短板建设等,配合区直部门,加强向上衔接汇报,主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时规范申报政府债券资金,明确专项债券“谁使用、谁偿还”的项目主体责任,加快债券资金使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不因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导致项目申报受限。
(四)规范管理,提升绩效,科学化精细化理财。一是加强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完善直达机制,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让财政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二是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追加,除大事、要事、急事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统筹整合上级专项、政府债券、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等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四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单位所有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保证支出需求。五是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全过程问效,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通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弥补财政收入不足。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新使命新担当,新征程新作为,虽然全区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艰巨,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团结实干,克难奋进,为谱写新咸安建设的现代化篇章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