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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二、附件: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情况表
关于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洪声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等相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469,677万元调整为490,807万元,调增21,130万元。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和减税降费影响,区级收入较大幅度下滑,减收4.85亿元,降幅达33个百分点,需相应调减本级收入。二是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在年初预算1.07亿元的基础上增发1.97亿元。三是争取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资金4.99亿元。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47,000万元调整为98,500万元,调减48,500万元。
一是税收收入由104,400万元调整为73,000万元,调减31,400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减税政策影响,税收收入大幅下降。
二是非税收入由42,600万元调整为25,500万元,调减17,100万元。主要是降费政策和一次性罚没收入减少影响。
2、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由322,677万元调整为392,307万元,调增69,630万元。主要是向上争取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成效明显,共争取资金49,980万元。其中:减收财力综合补助19,923万元,疫情增支补助26,017万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957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400万元,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2,683万元。主要调整科目:
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235,622万元调整为265,480万元,调增29,858万元。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18,929万元调整为25,819万元,调增6,890万元。
三是债务收入由40,275万元调整为59,987万元,主要是增发一般债券调增19,7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469,677万元调整为490,807万元,调增21,130万元。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和落实“六保”政策相关支出增加,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二是新增政府债券支出列入对应科目。三是部分支出科目根据考核要求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83,731万元调整为411,528万元,调增27,797万元,增长7.2%。
一是落实患者救治、医务人员补助、临时工作补助、医院运行补助、防疫物资和医疗设备补助等各项疫情支出增加。主要是:医疗机构人员补助2,733万元,隔离点观察点费用1,996万元,医疗机构防控相关经费1,306万元,医疗机构慰问金1,175万元,防控物资902万元,核酸检测282万元,医院运行补助478万元,乡镇办慰问金及防控相关经费3,212万元,区直单位防控补助经费1,986万元。
二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和保就业等相关支出增加6,458万元。
三是为加强我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凤凰投经开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
四是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支出增加2,683万元,用于商贸企业成长工程、商贸流通保供企业补贴、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临时电费补贴、“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旅游景区免门票补助等方面,鼓励引导消费,提振消费信心,支持商贸、餐饮、文旅等服务行业发展,直接惠企利民。
五是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支出增加957万元,用于支持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和生产动员能力建设。
六是促进工业实体经济大发展奖励4,040万元,较上年增加2,043万元;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奖励资金458万元,科技示范奖补资金108万元,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3,880万元。上述支出较上年均有大幅增长,仅促进工业实体经济大发展奖励一项就较上年增加了2,043万元,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激活了市场主体活力。
2、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由85,946万元调整为79,279万元,调减6,667万。主要是本级税收收入减收,相应调减上解省市支出。
3、新增一般债券支出
一是增发的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9,71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二是为加快使用进度,对3月份发行并已列入年初预算的新增一般债券10,74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明细见附表)
4、区级专项支出
区级专项经费支出由69,570万元调整为77,422万元,增减轧差后调增7,851万元,增长11.3%。主要是区经开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税费征管经费等支出增加。(明细见附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由90,421万元调整为84,939万元,调减5,482万元。调整的主要原因:
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根据1-10月收入实际完成情况,调减19,636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中商贸物流区出让土地63亩,价款7,560万元没有实现,调减7,560万元;开发区出让土地1,400亩,价款16,800万元,目前只出让850亩,收价款9,222万元,预计到年底共缴价款12,000万元,调减4,800万元;经发集团年初预算出让100亩,价款20,000万元,预计完成12,724万元,调减7,276万元。
二是城市建设配套费年初预算1,300万元,因疫情影响,加上征收主体由咸宁市规划局咸安分局改为咸安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后,双方征收范围划分没有明确,处于暂停状态,目前只完成300万元,预计到年底完成820万元,调减480万元。
三是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年初预算640万元,只包含中央体彩、福彩公益金,调整后包含省级用于教育的彩票公益金33万元、用于残疾人和社会公益的960万元、水利建设基金2,587万元,调增3,580万元。
四是抗疫特别国债收入增加24,869万元。
五是新增专项债券收入由4,500万元调整为12,400万元,增加7,9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90,421万元调整为84,939万元,调减5,482万元。调整的主要原因:
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因收入减少相应调减16,418万元。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调减929万元。
三是棚户区改造对应项目收入安排的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调减21,785万元。
四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调增24,869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整体搬迁,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中医院发热门诊改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建设等10个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为我区在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弱项,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方面提供了资金保障。(明细见附表)
五是其他支出调增10,06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调增7,9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调增15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调增2,002万元)。
六是地方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调增114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一)新增政府债券
一是增发的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9,71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医疗救助、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教育学校改扩建、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雪亮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项目。(明细见附表)
二是增发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900万元,主要用于文体中心建设、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宏大市场就地升级改造、窑咀.渔乐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明细见附表)
以上民生和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将对拉动相关行业需求,带动整个经济链条复苏起到积极作用。
(二)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目前,我区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5.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2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9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债务限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受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减收明显,与此同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尽管有中央直达资金补助,但能用于弥补减收增支缺口的财力补助十分有限,财政收支平衡仍面临巨大压力。为此,我们将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引导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力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