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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咸安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二、附表:2019年预算调整情况表
关于咸安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洪声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相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99,330万元调整为438,813万元,调增39,483万元,增长9.9%。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48,900万元调整为138,000万元,调减10,900万元,下降7.3%。其中:
税收收入由106,800万元调整为98,000万元,调减8,800万元,下降8.2%。调减主要是受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增值税改革,两档税率由原16%、10%分别调整到13%、9%造成的减收;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及专项扣除政策性减收;耕地占用税因土地交易减少,关联税收相应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根据《关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费的通知》,按50%顶格减半征收。
非税收入由42,100万元调整为40,000万元,调减2,100万元,下降5%。其中:专项收入调减,主要是按上级相关政策,暂停从土地收入中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相应减少;行政性收费收入调减,主要是受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根据实际入库情况调减;罚没收入调增主要是执法执罚部门缴库的一次性罚没收入增加。
二是转移性收入由250,430万元调整为300,813万元,调增50,383万元,增长20.1%。主要是一方面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共增加66,526万元;另一方面专项转移支付因结构调整减少25,825万元;调入资金因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和转移支付收入预期增加相应调减831万元。其中债务转贷收入调整情况如下:
(1)转贷规模。2019年4月、7月,省财政厅共下达咸安区2019年债券资金36,062万元。
——再融资债券资金(借新还旧)10,202万元。
——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5,860万元( 第4批14,790万元、第8批11,070万元)。七年期10,000万元(年利率3.48%),十年期4,790万元(年利率3.36%),七年期11,070万元(年利率3.46%)。
(2)使用方向。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将债券用于“四个三”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县域基础设施补短板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资项目,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99,330万元调整为438,813万元,调增39,483万元,增长9.9%。具体变动情况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41,943万元调整为381,937万元,调增39,994万元,增长11.7%。其中:
①新增债券支出调整情况。一是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5,86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600万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6,920万元;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8,190万元;乡村振兴2,750万元;水利补短板1,610万元;长江生态修复5,790万元。二是区水利和湖泊局申请将水利补短板1,610万元中原用于斧头湖流域湖堤加固工程(咸安部分)的800万元债券资金全部调整用于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②区级定补、专项支出调整情况。区级定补经费支出由12,903万元调整为12,003万元,主要是将民政局城乡特困人员救助金项目根据实际结余情况调减1,105万元,分别调剂用于殡管所等民政机构维修改造205万元、调整用于城管局老旧小区改造地方配套资金900万元。区级专项经费支出由88,346万元调整为91,941万元,增减轧差后调增3,596万元,增长4%,专项经费支出具体变动项目如下。
——调增项目额度共计12,608.38万元。
一是交通局交通工程建设资金调增3,300万元;
二是凤凰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调增3,000万元;
三是税收征管、奖励经费调增1,400万元;
四是温泉办事处体育路小区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调增85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调增100万元;
五是城管局老旧小区改造地方配套资金调增900万元;
六是2019年度就业补助区级配套调增500万元;
七是服务市政府重点项目指挥部专项经费调增452.57万元;
八是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调增308万元;
九是年度目标考评奖励因提标调增300万元;
十是运转经费根据实际安排调增248万元;
十一是民政局智慧社区建设经费调增200万元;
十二是武警中队训练棚建设经费调增185万元;
十三是其他项目共864.81万元,其中:因公牺牲军人抚恤金一次性补助调增97万元;网格(小区)党支部工作经费调增70万元;人社局机房电子网络设备更新调增70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经费调增30万元、乡镇服务站办公经费24万元、烈士纪念活动经费10万元;各类创建专项经费调增60万元;人事招聘考试工作经费调增54万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经费调增50万元;汀泗桥镇长寿村道路拓宽资金调增50万元;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调增45万元;城管执法用车工作经费40万元;温办文化广场消防整改缺口资金调增40万元;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书画作品展活动经费调增35万元;农业局专业合作社财务代理工作经费调增30万元;人武部正规化达标装备器材采购经费调增30万元;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特岗津贴调增29万元;粮食库存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经费调增25.3万元;政府办公楼维修费用调增13.51万元;政务服务中心电子邮箱工作经费调增12万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费调增10万元;咸宁日报《咸安周刊》办刊经费调增10万元;《咸宁市改革开放口述史和抗日战争口述史》编纂经费调增10万元;老促会编纂《革命老区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史》工作经费经费调增10万元;政法委5.16专案办案经费调增10万元。
——调减项目额度共计9,012.8万元。
一是雪亮工程建设经费调减2,000万元,用于交通工程建设;
二是教育资金安排的支出、农田水利建设支出因暂停土地收益专项计提分别调减1,250万元和508.8万元;
三是绿色(科技)产业发展基金调减1,300万元,用于交通工程建设;
四是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调减1,000万元,用于凤凰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
五是各类创建专项经费调减1,000万元,用于凤凰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
六是预备费调减1,000万元,用于凤凰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
七是现役军人优待金调减500万元用于2019年就业补助区级地方配套;
八是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2020年实施,调减300万元;
九是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按实际情况调减100万元;
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配套项目结余调减40万元用于城管执法用车工作经费;
十一是外出考察学习、培训;专项会议费;专项接待经费等按3%的幅度共压减14万元。
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1-10月实际支出情况对相应科目进行调整;二是新增政府债券支出列入对应科目;三是上级对有关支出科目的考核要求。
(2)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由57,387万元调整为56,876万元,调减511万元,下降0.9%。
3.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区级资金来源总计438,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000万元(税收收入98,000万元、非税收入40,000万元),转移性收入300,813万元(返还性收入13,3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01,1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296万元、上年结余10,513万元、调入资金12,41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6,062万元)。资金运用总计438,81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1,937万元,转移性支出56,8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6,6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203万元)。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由102,302万元调整为66,900万元,调减35,402万元,下降34.6%。调整的主要因素:
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根据1-10月收入实际完成情况,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4,502万元。主要是年初土地收入预算中含原乡小镇1,000亩,总价款预计50,000万元,因该项目被咸宁市收储,出让收入相应调减50,00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收益到目前尚未实现,预计调减14,502万元;
二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暂停从土地收入中计提,全额调减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0万元;
三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600万元;
四是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调增29,500万元。
(1)转贷规模。2019年3月、9月、10月,省财政厅共下达咸安区2019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9,500万元。其中:第4批专项债券五年期3,000万元(年利率3.41%);第5批专项债券七年期5,000万元(年利率3.31%);第5批专项债券十年期500万元(年利率3.31%);第5批专项债券三年期16,000万元(年利率3%);第7批专项债券五年期5,000万元(年利率3.21%)。
(2)使用方向。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公立医院改造等。
(3)资金安排。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9,5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安排情况为:洞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8,000万元;“原乡小镇”土地储备项目15,000万元;龙潭水镇土地储备项目1,000万元;工业园土地储备项目5,000万元;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102,302万元调整为66,900万元,调减35,402万元,下降34.6%。调整的主要因素:
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65,388万元,因原乡小镇项目被咸宁市收储后相对应征地成本及计提基金调减。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调减19,909万元、土地开发支出调减11,8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调减2,89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调减2,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收益安排的支出调减14,502万元等;
二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调减1,000万元;
三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调增600万元;
四是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调增29,5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8,000万元,土地储备项目21,000万元,中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500万元);
五是地方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调增886万元。
3.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资金来源为66,900万元,资金运用为66,900万元。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收支平衡。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的政府债务限额为25.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6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53亿元。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区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0.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2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66亿元。一般债务余额和专项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之内。
三、完成全年收支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并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规范部门预算执行,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三是培育有效税源,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四是坚持依法征管,及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压结合抓重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一是按相关政策和标准安排落实保工资、保运转等基本支出;二是按要求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农业等支出预算;三是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扶贫、污染防治、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政策、重点项目支出。
(三)严守债务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足额安排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二是规范PPP项目管理,PPP项目按不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原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执行;三是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暂停从土地收入中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廉租房保障资金,将各项土地收入计提归集的资金作为区级偿债风险准备金。
(四)全面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全过程掌握项目实施、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项目执行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二是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库建设,做实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债券资金下达拨付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资金拨付挂钩,对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及时调整预算或核减其下年度预算额度,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附件: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