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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咸安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二、附表:2018年调整预算情况表
关于咸安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洪声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相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50,655万元调整为398,799万元,调增48,144万元,增长13.7%。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09,100万元调整为137,200万元,调增28,100万元,增长25.8%。其中:
税收收入由68,200万元调整为94,200万元,调增26,000万元,增长3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划转房地产税收。根据《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税收征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咸财税办发﹝2017﹞4号)和《关于理顺市区房地产税收征缴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咸财税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市直范围的房地产企业,原由市级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并缴入市级金库,自2018年2月开始,缴入咸安区区级金库。2017年缴入市直金库的房地产税收22,566万元税(费)收入基数,在分解2018年收入目标时划转咸安区。
非税收入一是总量调增,由年初预算40,900万元调整为43,000万元,调增2,100万元,增长5.1%。二是收入科目调整,调整的主要因素,罚没收入调增是有关单位按巡视整改要求缴入的罚没款增加;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调增是相关单位的资产处置收入增加;行政性收费收入调减,是财政部规定不得将公办学校收取的教育收费和公立医院收取的医疗服务收入等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以及经营性收入列入政府预算核算。
二是转移性收入由241,555万元调整为261,599万元,调增20,044万元,增长8.3%。主要是一方面返还性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增加43,572万元;另一方面一般性转移支付因政策和科目的调整减少16,959万元;调入资金因收入的增加相应调减6,569万元。其中债务转贷收入调整情况如下:
(1)转贷规模。2018年8月,省财政厅下达咸安区2018年第1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转贷额度29,290万元。其中:二年期11,716万元(年利率3.47%),七年期11,716万元(年利率3.90%),十年期5,858万元(年利率3.95%)。
(2)使用方向。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长江生态修复、铁路建设、水利补短板、厕所革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项目统筹安排使用。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资项目,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50,655万元调整为398,799万元,调增48,144万元,增长13.7%。具体变动情况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16,246万元调整为348,532万元,调增32,286万元,增长10.2%。其中:
①新增债券支出调整情况。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29,29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易地扶贫搬迁1,120万元;长江生态修复7,670万元;水利补短板4,460万元;厕所革命10,000万元;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1,610万元;教育相关学校改扩建2,430万元。
②区级专项支出调整情况。区级专项支出由57,082万元调整为76,304万元,调增19,222万元,增长33.6%。具体变动项目如下: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增加10,000万元。
二是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入注册资本金增加3,000万元。
三是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专项增加1,000万元。主要用于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
四是税收征管经费增加1,000万元。
五是村(社区)干部培养,增加507万元。
六是涉农风险补偿基金增加500万元。用于开展农业贷担保业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七是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副县级待遇退休人员医疗费缺口增加400万元(此三类人员医疗费超支343.16万元,历年赤字56.84万元)。
八是其他项目支出增加2,815.25万元,其中:107国道安全隐患整改资金260万元;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与背街小巷建设210万元;运转经费200万元;咸安经济开发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92万元;武警咸安中队科技强勤建设经费180万元;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增加170万元;精准扶贫一线工作人员补助经费150万元;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50万元;“两区”划定工作经费134万元;纪委监委标准式谈话室建设经费105万;宏大市场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100万元;路灯管理局经费100万元;向阳湖湿地科普宣教中心配套资金90万元;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经费70万元;“5.16专案”办案经费70万元;质监工作、办案、检查经费65万元;农村危房鉴定费用58万元;离休干部新增护理费57.14万元;蔬菜产业发展奖补资金53.32万元;大幕乡安全饮水工程资金50万元;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勘察测绘院指令性项目规划设计费、测量费50万元;桂花镇办公用房建设40万元;城区消防站水罐消防车40万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经费40万;高桥项目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储运体系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107国道安全隐患整治相关补偿资金29.78万元;换届选举试点经费20万元;城区网格员通讯补贴19.01万元;工业“十三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费用18万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老干部特殊困难专项10万元;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9万元;区总工会购买服务项目资金5万元。
九是根据区委常务会议纪要(第五届﹝2018﹞20号),原则同意将区综治中心预算经费480万元变更用于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③支出科目调整情况。一是根据1-9月实际支出情况对相应科目进行调减;二是根据财政部“不得将公办学校收取的教育收费和公立医院收取的医疗服务收入等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以及经营性收入列入政府预算核算”的规定,相应调减教育、卫生的非税支出。
鉴于上述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调整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37,852万元调整为41,194万元,增加3,34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由8,630万元调整为10,860万元,增加2,230万元。
——教育支出由54,863万元调整为51,082万元,减少3,781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9,321万元调整为5,321万元,减少4,0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47,786万元调整为57,913万元,增加10,12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由45,965万元调整为44,350万元,减少1,615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由7,702万元调整为14,372万元,增加6,67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由9,869万元调整为10,830万元,增加961万元。
——农林水支出由57,056万元调整为75,332万元,增加18,276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4,635万元调整为6,653万元,增加2,018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由1,587万元调整为5,587万元,增加4,0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由9,522万元调整为3,580万元,减少5,942万元。
(2)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由34,409万元调整为50,267万元,调增15,858万元,增长46.1%。主要是市区财税体制发生变化,相应增加上解支出。
3、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区级资金来源总计398,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7,200万元(税收收入94,200万元、非税收入43,000万元),转移性收入261,599万元(返还性收入13,2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6,3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122万元、上年结余12,061万元、调入资金7,84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7,015万元)。资金运用总计398,79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8,532万元,转移性支出50,26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5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729万元)。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由41,714万元调整为62,601万元,调增20,887万元,增长50%。调整的主要因素:一是根据1-9月收入实际完成情况,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482万元;调减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5万元;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4,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调增13,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支出责任对应的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增2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调增6,482万元;上年结余调增3,622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调整情况如下:
(1)转贷规模。2018年9月,省财政厅下达咸安区2018年第2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贷额度十年期5,000万元(年利率4.01%)。2018年9月,省财政厅下达咸安区2018年第3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贷额度五年期8,000万元(年利率3.90%)。
(2)使用方向。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等。
(3)资金安排。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3,0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安排情况为:湖场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梓山湖.原乡假日”休闲度假综合区土地储备项目3,000万元;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储备项目5,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41,714万元调整为62,601万元,调增20,887万元,增长50%。调整的主要因素:一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调增4,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调增13,000万元(土地储备项目8,0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5,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支出责任对应的支出调增6,772万元(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2018年应支付本金利息,其中:永安城北片区棚改36.5万元,怀德路片区棚改2,711万元,环城片区棚改1,440.6万元,湖场片区棚改391.6万元,S360大幕至向阳湖公路改扩建29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1,90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调增3,597万元。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6,482万元。
3、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资金来源为62,601万元,资金运用为62,601万元。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收支平衡。
二、结转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调整情况
(一)结转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调整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区结转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共1,937.9万元。其中:2010年结转471万元;2011年结转1,091.9万元;2012年结转375万元。
根据《关于加快使用政府债券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34号)文件规定“对于项目因政策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推进、确需调整债券资金用途的,在符合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可以统筹使用。”为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拟对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调整使用。调整方向为:一是调整500万元用于宝塔小学项目建设;二是调整639.82万元用于国土局第一批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三是剩余798.08万元按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用于非义务教育相关学校改扩建或后续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二)结转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调整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0,970万元,对应储备8个地块,现已储备4个地块,对应债券资金额度5,030万元(其中已使用债券资金4,300万,未使用的730万元将按收储进展后续对应支付)。还有4个地块未落实,对应债券资金额度5,940万元未使用,具体是:黄畈地块98亩,分配额度1,300万元;湖场地块126亩,分配额度1,200万元;康养小镇地块500亩,分配额度1,000万元;广东畈地块500亩,分配额度2,440万元。
根据《关于加快使用政府债券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34号)文件规定“对于项目因政策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推进、确需调整债券资金用途的,在符合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可以统筹使用。”按照区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区土资委提出的《2017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使用地块调整报告》和《2017年未使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调整情况表》,为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拟对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调整使用。
调整方向为:一是将原黄畈98亩地块,分配的额度1,300万元调整到天润教育项目使用;二是将原康养小镇500亩地块,分配的额度1,000万元调整到文体中心项目使用;三是将原广东畈500亩地块,分配的额度2,440万元,调整1,500万元到经济开发区项目使用,调整940万元到天润教育项目使用。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至2018年8月,咸安区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性债务为14.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66亿元,专项债务3.66亿元,担保债务0.12亿元。省财政核定的2018年度债务限额为21.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73亿元,专项债务8.22亿元。
(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措施
1、设立机构加强债务管理
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咸安区三大攻坚战综合协调小组及指挥部的通知》(咸安办文〔2018〕11号),成立了咸安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和工作专班,明确了人员和相关职责。
2、完善债务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制订了《咸安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并对《方案》的重点工作列出了各阶段的任务和责任清单。二是制订了《咸安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3、编制预算并制订偿债计划
一是建立了政府性债务定期报告制度。二是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区财政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将当年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按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是制订了偿债计划。对应偿还的债务本息建立台账,按照债务偿还期限制订分年度偿债计划。四是按时偿还。对当年应偿还的债务,明确资金来源,列入财政预算,按时偿还。
四、完成全年收支目标的措施
(一)强化征管,增加财政收入
一是认真培育有效税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企业帮扶力度,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二是强化征管应收尽收。坚持依法组织收入,认真查找收入征管薄弱环节,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及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三是是进一步细化对重点税源监控监管,加强对部分减收企业的跟踪管理,确保不掉收少减收。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挖潜征管,层层落实征管责任,确保实现全年预算收入目标。
(二)强化约束,严格预算管理
一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经区人大会审批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二是规范预算执行,及时准确拨付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切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四是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按文件规定定期清理并收回部门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将存量资金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绩效运行管理。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二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区财政对其项目执行全过程开展评价。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资金拨付挂钩,对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及时调整预算或核减其下年度预算额度,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四)强化保障,确保正常运转
一是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支出。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相关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统筹安排好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