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部门:
根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鄂森防指〔2020〕4号)、《咸宁市开展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咸森防指〔2020〕4号)和《咸安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咸安区开展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咸安森防指发〔2020〕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双溪桥镇开展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双溪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双溪桥镇开展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有效消除森林火灾风
险隐患,坚决防止森林火灾威胁居民点、加油站、电力线网等重要目标、重点部位安全,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省、全市、全区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8日,在全镇范围开展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系列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工作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防止因森林火灾引发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工程等出现次生灾害,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等现象,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专项排查治理联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指导全镇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组长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毕金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林业站站长钱城同志担任。镇农办、教育总支、镇统战办、镇民政办、镇城建办、镇文化站、镇林业站、镇工业办、渠首供电所、双溪供电所等有关成员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联合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镇农办承担。
三、任务内容
各村(社区)、镇直部门等有关成员单位、部门要严格责任落实,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工程等风险点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无盲区死角、无疏忽遗漏。
(一)重要设施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加油站、
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储存点、储油库、危化品库、林内输配电线路、等重要设施及其周边的森林火险隐患;既要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又要防止重要设施跑火引发森林火灾。
(二)重要部位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林区、墓地、寺庙、与森林紧密相连的村湾、林间村庄、林区毗邻学校等重要部位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三)重点工程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重点林
区、在建工程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火灾
发生。推行重点工程建设与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四同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实施,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四、步骤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12月30日至2021月1日15日)。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森林火险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落实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2月10日)。对排查出的隐患,集中力量立行立改。对短期无法彻底解决的重难点问题,要采取措施先期处置,组织行业专家深入研究,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防范重点、整改标准,提出标本兼治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2月10日至3月8日)。组织工作组,对重大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开展工作总结,针对问题和不足,制定管理防范措施,固化既成机制和创新成果,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各村、镇直部门等有关成员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防范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经费保障,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全力推动实施。
(二)建立清单,抓好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抽调精干
力量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对排查出的森林
火险隐患实行登记造册,明确火灾隐患的种类、性质、地点、
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际挂图
作战和销号管理,坚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措施,推动因险设防。各村、镇直部门等有关成员单位、部门要通过森林火险隐患排查,依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结合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重点防火期平均温度、降水量、森林火灾火情发生次数、重大风险点等诸多因素和工作实际,对行政村按森林火险等级一级(高风险)、二级(中风险)、三级(低风险)进行初步划分,以便分级分类推动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需长期治理的森林火险隐患,对每一个重大风险点,要逐一制定专项预案,统筹好扑救力量和物资储备,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强化源头管控和先期处置,做到闻火而动、安全高效扑火。
(四)压实责任,严格督查问责。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
监督问责,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对隐
患排查不及时、发现隐患不作为,因森林火灾引发风险点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镇专项排查治理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各村、镇直部门等有关成员单位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凡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一律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直至验收达标。
各村(社区)、镇直部门等有关成员单位、部门要加强统筹联动和信息报送,并于2021年1月18日、2月18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总结及统计表,3月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统计表及森林火险等级划分摸底表至镇农办。
附件:1、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行政村森林火险等级划分摸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