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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各部门: 

《横沟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横沟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横沟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横沟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镇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11月底前)

结合本镇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分三个时间节点)

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分类登记统计(2020年124日前)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

2.重点排查(2020年12月底)。统筹镇、村、组三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

3.全面排查(2021年6月底)。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各村、各办口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

(三)整治提升(2023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2021年6月底)各村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査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健全村级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培育和规范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操作技能培训,充实技术力量,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威为组长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建办。各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时间节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二)强化综合保障。镇政府列出专项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摸排。要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镇各相关办口和镇直各部门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指导监督,全过程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将对各村排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各村工作推进情况,并报告镇党委、镇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拥护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横沟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威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王  波   正科级干部

蔡海咸   党委副书记

李  励   党委副书记

罗  伟   党委副书记(挂职)

蔡  虎   党委副书记(挂职)

周巧荣   人大主席

伍巧巧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  雷   党委委员、副镇长

白  岚   党委委员

刘记斌   党委委员

孙  艳   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  芳   副镇长(挂职)

成    员:  陈为一   镇四级调研员

江仁凯   镇一级主任科员

安学仁   镇安监办主任

桂  琼   镇人大副主席

余玲玲   镇民政办主任

施丽霞   镇四级主任科员

龙  腾   镇党政办干部

董小兵   镇财政所主任

钱方明   镇派出所指导员

金会华   镇司法所负责人

严运忠   镇教育总支书记

杨志军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熊  文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吴  俊   镇食药监所所长

刘  平   镇文化站负责人

各村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蔡海咸同志兼任,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专班

组建两个工作专班

1.业务指导专班:桂  琼、李  根、丁  清、肖  潇

刘依蓉、陈  颖、梁  静

桂琼负责杨畈村业务指导;李根负责长岭、鹿过村业务指导;丁清负责袁铺、孙田村业务指导;肖潇负责凉亭垴村、群力村业务指导;刘依蓉负责栗林、付桥村业务指导,陈颖负责李堡桥、孙祠村业务指导;梁静负责马安、甘鲁村业务指导。

2.督查工作专班:熊  虎、金志超

负责全镇各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职责分工

镇政府各办口和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一)镇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并牵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运用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协调各办口共同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镇农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及“建新拆旧”相关工作;

(三)镇统战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四)镇安监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五)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管理;

(六)镇财政所负责指导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七)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八)镇教育总支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九)镇司法所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

(十)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

(十一)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十二)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十三)镇食药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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