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咸宁市河湖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区政府组织划定了咸安区河湖库管理范围,现予以公布。
一、划界范围
本次划界对象为咸宁高新区境内横沟河(咸宁高新区段)。
其具体划界范围为:拟划河流长度15.08公里,管理范围线长度30.16公里,面积0.302平方公里,界桩埋设数量252根,标示牌3个。涉及横沟桥镇6个行政村,即横沟桥镇袁铺村、孙田村、群力村、孙祠村、利民社区、李堡桥村)。
横沟河:起点袁铺村13组赵围洲门口畈,终点李堡桥村13组畈(蕲嘉高速高架桥下)。
二、管理范围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结合《咸宁市河湖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咸宁市湖泊保护规划》、《咸宁市城市防洪规划》等成果,确定咸安区河湖库勘界定桩防洪标准如下:
横沟河: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具体划定管理范围如下:
横沟河(咸宁高新区段):有堤防段取堤防背水面坡脚向外延伸30米为横沟河保护范围;无堤防段河流管理范围边界(蓝线)按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特此公告。
附件:横沟河划界图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