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安区高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咸安区高桥镇同心路8号,邮政编码:437017,联系电话:0715-8782171,电子邮箱:xagqz@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以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提升公开能力为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为目标,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一)单位信息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高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镇核定行政编制32名,实有在编人员30名。领导职数10名。我镇设置有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纪委监察室等5个内设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咸安区高桥镇同心路8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办公电话:0715-8782171。
(二)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2名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有关负责人齐抓共管,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三)平台建设
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平台建设。一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an.gov.cn/)相关模块发布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二是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公开相应的职权事项、办事流程图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将扶贫、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策及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宣传高桥镇的改革与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总量。2022年,我镇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588条,其中中央37条,省级158条,市级225条,区级169条。
2.疫情防控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不同,将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分为17个工作组,党政班子成员任各工作组组长,落实村、社区属地负责制,系统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摸排人员信息。严格落实“十户一长制”,通过入户走访在家人员、电话联系在外人员,摸清常住人口、在外人口、流动人口、来(返)乡人口数据,并通过定期联系和分片包保机制,及时了解7275名在外人口动态信息,为精准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打下扎实基础。三是开展政策宣传。发扬“大脚板”+“婆婆嘴”精神,借助微信群、QQ群,加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对在家人员开展“敲门行动”,对在外人员实施定期联络制度,实现在家人员、在外人员全覆盖。制作宣传条幅400余条,实现174个村组、网格全覆盖,积极营造疫情防控浓厚氛围。四是完成隔离管理。11月25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在萝卜公社设立隔离点并交由我镇管理,截至12月5日该点位撤除,累计集中隔离143人,其中阳性病例转诊7人,按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五是形成联动格局。快速响应开展人员管控,对11月10日以来115名集中隔离人员、137名居家隔离、24名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精准、快速、规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时进行信息核查,对上级反馈的线索信息,争分夺秒开展信息核查、区域协查,做到“早联系、早核实、早处置”。六是保护重点人群。全面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我镇疫苗接种点累计接种第一针8919剂次,其中3-11岁接种665人,60岁及以上接种2977人;累计接种第二针8677剂次,其中3-11岁接种638人,60岁及以上接种第二针2932人;累计接种第三针6468剂次,60岁及以上接种第二针2829人。摸排辖区内孤寡老人、留守人群、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信息,重点关注身体状况和生活需要,发放“健康爱心包”1468份。在转运隔离人员前,提前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了解是否有需要照顾的老人、小孩、孕妇、病人等特殊人群,帮助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做到人性化抗击疫情。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多措并举牢牢守住底线。采取入户询问、电话联系、部门信息查询等方式,对6784户农户家庭人口、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摸排。对短期内有大额支出的农户进行重点核查并分类梳理研判,帮助面临重大生活困难的家庭申请社会救助3户,确保无返贫风险。对我镇1975名在外务工人员信息进一步核准,定期联系了解其务工收入情况。帮扶支持受疫情影响返乡的群众10名,根据其特长帮助寻找就业岗位,目前已顺利再就业。二是以查促改补齐短板漏洞。成立大数据核查工作专班,对涉及我镇的299条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对查实的187条线索进行资金追缴,并移交镇纪委处理,对查否的112条线索反馈相关部门,进行销号。同时针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补足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短板漏洞。三是文旅融合推动产业振兴。我镇在巩固“白水畈萝卜”品牌效应的同时,以“一河二产业三路”为乡村振兴发展主线,开发高桥河旅游,大力发展旅游产业、蔬菜种植产业,以131军旅小镇至萝卜公社连接道路、萝卜公社至乡村客厅沿河道路、常横公路为发展脉络,把沿线3个景区和16个美丽村湾连点成线,以线带面稳步推动乡村振兴。一方面持续做好“萝卜文章”,白水畈萝卜登上央视《味道》栏目,萝卜公社入选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营地,被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授予“咸宁市科普教育基地”,全年接待研学团体25批12909人次,接待旅客25万余人次。另一方面整合本地旅游资源和农业基础,延伸乡村文化旅游产业链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348万元,着力实施刘桢村河道维修、刘英村楠竹加工厂、澄水洞村村湾整治、石溪村村湾整治等8个乡村振兴项目。依托网红河热点打造总投资4600万元的乡村客厅项目,目前小村客厅主体建筑已封顶,消力池、沿河两岸绿化、游乐园基础设施建设均已完工,全年累计接待游客24万人次,全力塑造乡村振兴示范点标杆。131军旅小镇项目建设如火如荼,公共安全研学馆周边园建及上山道路已建设完毕,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整体形象进度100%,预计2023年开园迎客。四是凝心铸魂赋能文化振兴。对镇、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进行提档升级,完成公益广告上墙105处、制度上墙150余处,全年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248场,打造“萝卜义工”等志愿服务品牌。组建山歌传承志愿服务小分队、腰鼓志愿服务队、舞龙队等文艺活动队伍5支,弘扬传统民俗文化。白岩泉村山里饶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成为我区今年唯一成功入选的古村落。五是环境整治促进生态振兴。完成王旭村省级生态村申报工作。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共分发6000余份秸秆禁烧宣传单到各村,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调处畜禽养殖环保投诉来信、来电等信访8件,调处率100%。全力推进投资1.36亿元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目前项目已全面启动,14公里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他项目正在全速推进建设中。通过服务外包、检查评比、督办曝光等多种治理方式,着力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换新颜。聘请小保姆保洁公司,定人定岗全天候负责各自保洁路段和区域。深入实施“三个五”工程,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向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共投入资金110余万元,出动人力500余人次、机械70余台次参与整治,共计清理生产生活垃圾3600余吨、河道沿线11.64公里,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4.经济发展情况。一是招商引资有进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全员招商、以商招商,全年新招商开工项目2个,分别是武汉合创实业有限公司和王旭村蔬菜种植基地项目(市区菜篮子基地)。在谈项目4个,分别是咸宁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咸宁中鑫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零碳乡村项目、湖北安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深圳广域恒通电子有限公司背光与显示总成项目。二是营商环境有优化。落实综窗改革,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精简办事流程,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群众评”工作,开展法制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行动,设置投诉箱,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遍访企业解难题”活动定期深入企业,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解决合创实业用工难、鑫发铸造交通路口拥挤等13个企业诉求。三是项目建设有成果。加强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成立白水畈田园综合体和131军旅小镇项目、乡村客厅项目、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协调专班,化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21个,为项目早日完工奠定了基础。全年新入库项目2个,分别是投资1.3亿元的高桥镇乡村振兴项目和投资3181万元的白水畈旅游项目。四是科技创新有亮点。对照“双创”工作要求,引导镇内企业创新发展。雄志五金投入4555万元购置设备进行技术升级,以雄志公司作为创新发展示范点,鼓励其他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辐射带动构建全镇企业自主创新格局。
6.农业农村发展情况。一是重点抓好防汛抗旱。面对极端罕见旱情,我镇对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21口塘和18处堰进行清理,新整治塘堰12处,通过开辟水源、截流引水、开闸放水、机械提水等方式,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二是打好扎牢农业基础。改造地力条件较差田地1800亩,整治撂荒地101.31亩,基本完成重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农产品保护区整治优化工作。2022年全市耕地非粮化整治暨秋冬农业开发现场推进会在我镇举办。三是加强农技服务支撑。组织农技公益性服务人员,积极开展技术下乡活动,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指导,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10余次,长期提供农技专项“一对一”辅导活动,全年服务农民2000余人次。四是强化抓好森林防火。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10份,组建49人的护林防火扑火打火突击队,聘请14名护林防火员,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印发“森林防火十不准”宣传资料4000余份,张贴森林防火戒严令300余张,提高群众防灭火意识,我镇连续六年来无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五是大力发展蔬菜产业。引进福建仁旺果蔬有限公司、广东粤祥合作社、随州靖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农业主体,按照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整体推进的原则,分别在王旭畈、白水畈、洪港村建设的蔬菜基地2600亩,全力打造绿色有机“菜篮子”基地,推动我镇农业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7.民生保障情况。我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让我镇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镇人民。一是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全年新增低保35户66人、特困6人、重度残疾人38人、生活困难残疾人10人、80岁高龄老人59人,发放低保金446.82万元、五保金145.92万元、临时救助金52户17.97万元、残疾人两补金57.69万元、高龄津贴31.06万元。定期走访慰问留守儿童42人、留守老人7人。对全镇困难留守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有暴力隐患的家庭进行摸排,帮助5名低收入妇女完成“两癌”救助申报工作。二是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投入各类资金2000万余元,推进集镇人行道绿化、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乡村客厅项目全面推进集镇综合治理提升,启动洪港桥、刘桢后份桥、堰头张桥、坳头刘桥修建工程,筹集30余万元资金修补常横公路、李铺公路及通村公路破损路面36余处,更换集镇下水道盖板50余块,极大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整改问题厕所187户,完成澄水洞大屋万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在全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工作成效考核中,我镇排名全市前十,被全市表彰为基础型“美丽城镇”。三是公共服务提能扩容。成功申报高桥中心卫生院提档升级项目,建成10个“规范化乡村卫生室”。创新非遗文化传承方式,参加“非遗进高校 薪火永相传”活动,“高桥锣鼓”走进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课堂,文化站负责人张春兰同志被评为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高桥民俗锣鼓》项目传承人张春兰、李华珍成功入选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四是社会事业提档进位。高桥学校2022年中考成绩突破历史,咸宁高中上线人数11人,上线数远超区内同规模乡镇学校,上线率首超周边乡镇。连续3年开展扶智助学活动,2022年募捐20余万爱心款项用于扶持成绩优异家庭困难学生和改善教学条件。五是群团事业提优赋能。团镇委积极组织实施希望工程,为5名困难学子争取补助资金,组织29名中小学生参加希望家园活动,为17名困难留守儿童发放篮球、羽毛球、文具等爱心物资。顺利完成镇妇联换届,组织镇、村(社区)女干部开展三八妇女节参观学习乡村振兴活动,联合区妇联到白水畈、黄铁村就业车间开展调研,听取并解决妇女群众建议和需求3条。
8.社会稳定情况。一是摸排调解不放松。坚持多元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主动调节化解信访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年开展12次地毯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7起,成功调解164起,调解率达98%。阳光信访平台共受理39件,信访窗口接待来人上访16批次。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领导坐班接访69次,妥善处理1起大学生异地非正常死亡事件,成功化解5起陈年信访积案。二是防范事故护安全。每月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普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工作,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56条。举行应急演练1次,参加人数80余人。全面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整改农村房屋5296栋、集镇自建房185栋、经营性自建房128户,完成8139个自建房图斑核查工作。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4次。全年开展食品安全突击检查100余次,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三是重点人员强管控。加强对重点人员信息摸排和安置帮教工作,建立106名刑满释放人员、14名社区矫正人员、119名吸毒人员、160名精神障碍患者、2名重点信访人员档案库,落实关怀帮教措施,着力做好稳控工作。
9.财政预决算情况。编制审核中,另行单独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政策解读工作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解读形式还应该更加贴近群众。
2.改进措施。一是畅通公开平台。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二是强化政策解读。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