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安区高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咸安区高桥镇同心路8号,邮政编码:437017,联系电话:0715-8782171,电子邮箱:xagqz@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以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提升公开能力为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为目标,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一)单位信息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高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镇核定行政编制32名,实有在编人员30名。领导职数10名。我镇设置有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纪委监察室等5个内设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咸安区高桥镇同心路8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办公电话:0715-8782171。
(二)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2名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有关负责人齐抓共管,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三)平台建设
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平台建设。一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an.gov.cn/)相关模块发布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二是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公开相应的职权事项、办事流程图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将扶贫、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策及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宣传高桥镇的改革与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总量。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498条,其中学习强国2条,湖北日报16条,云上咸宁31条,咸宁日报3条,香城都市报14条,云上咸安103条。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公布信息320条。
2.疫情防控情况。我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各级决策部署,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数据排查精准精细。截至12月31日,全镇有户籍人口26771人,常住人口6531人,其中常住户籍人口5878人、流入人口653,流出户籍人口20893人。2021年全年共返乡人员103人,其中市外省内7人,省外96人。二是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截至12月31日,全镇18周岁以上,累计接种第一剂次7635针,第二剂次7421针,第三剂次3957针;12-17周岁,累计接种第一剂次517针,第二剂次557针;3至11周岁儿童应接种第一针588人,已接种588人,第二针累计接种589人。三是重点人员管控有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共采集核酸9614人次。从10月16日疫情再次爆发以来,我镇共排查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19人,已全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四是重点场所管理有序。严管医药行业。加强村医务室、药店管理。自2021年1月1日起,累计追踪管理发热病人584人。严管冷链食品。对辖区内冷冻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每周开展3次专项巡查,查进货台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严管重点场所。常态化对卫生院、学校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巡查。严管聚集性活动。强化聚集性活动政策引导,按“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共排查出70余次红白喜事。截至目前,我镇无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一是责任落实履行到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巩固成效扎实落地。无新增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均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政策落实全面普及。脱贫户共有684人次享受教育补助、雨露计划等教育补助政策;全镇共有761人享受低保,85人享受特困供养。
4.经济发展情况。一是经济指标稳中有进。今年1-12月份以来,我镇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6200万元,同比增长1.7%。限上商贸企业完成销售额251.2万元,同比增长21.7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2亿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140%;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056元,同比增长8.6%。二是重点项目持续推进。萝卜公社二期项目已完成青训中心研学公寓、研学食堂、风雨操场及配套设施建设。2022年,鄂旅投将和区经发集团合作,建立乡村温泉度假营地。131军旅小镇将于2022年对外试运营。三是招商引资精彩纷呈。今年已落地招商项目5个,分别是湖北富泉原种巴马香猪生态养殖发展有限公司人工种养厂、有机肥厂、污水处理站等三个二期项目、湖北盛通四海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茶种植基地项目、湖北大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四是产业结构调整有效。引入湖南省裕隆丰农业合作开发责任有限公司打造1000亩蔬菜种植基地。我镇“飞地企业”湖北雄志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完成5000万技改项目。申报项目资金2000万元用于打造乡村客厅项目。
5.城镇建设情况。一是全面提升集镇面貌。积极开展“擦亮小城镇”工作,投入资金450余万元,完成常横线部分街道绿化、道路整治、人行步道建设等项目。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出动人力220余人次,机械40余台次,共计清理生产生活垃圾2300余吨,清理河道沿线5公里。大力保障房屋安全。完成全镇5245户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工作,完成1户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及68户非经营自建房的安全等级鉴定工作,完成了48户C、D级危房整治工作。二是全力改善基础设施。大力升级交通路网。投入资金100万余元硬化萝卜加工厂厂区地面和产业路;全年建设13.4公里“农村四好公路”,进行杆线迁移54根。大力保障饮水安全。重点推进石溪村、黄铁村、澄水洞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现自来水全覆盖。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成功申报澄水洞大屋万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三是对标对表推进创文。严格按照市、区创文要求部署,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为抓手,以镇容镇貌整治为主线,深入推进创文各项工作。
6.农业农村发展情况。一是突出主业,抓好农业生产。全镇种养殖业摆脱疫情影响,全面发力。湖北富泉原种巴马香猪生态养殖公司存栏13800余头,湖北新今农农牧有限公司现存栏19600头。在白水村、洪港村建设1500亩白水畈萝卜和蔬菜种植基地,全年种植蔬菜8000亩。二是重在落实,抓好防汛防火工作。落实河湖库长制,全面开展高桥河湖库长制工作。
7.民生保障情况。我镇不断完善民生保障体系,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用心做好各项社会事业,提升居民基本生活水平,努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坚决落实民生基本保障制度。我镇现有农村低保445户761人、城市低保65户83人,城乡特困人员85人,其中城市分散供养人员2人、城市集中供养人员2人、农村分散供养人员66人、农村集中供养人员15人,所有帮扶政策均已落实到位。二是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截至目前,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7948人,参保完成任务率94.77%,医疗保险缴费人数26000余人,参保完成任务率102%。三是高度重视科教文卫事业。2021年,我镇考取咸高14人;建成10个“规范化乡村卫生室”;高桥锣鼓已成功录入市级第七批“非遗”名录;镇机关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四是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加强退役军人阵地建设及宣传工作。对21名突发事件和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退役军人解决临时救助资金17000元。五是统筹做好群团武装工作。我镇建有11个民兵连,基干民兵330人。2021年成功征收双合格兵源6人,其中大学毕业生3人。我镇通过树典型、助帮扶等方式不断提升妇女权益。六是巩固统战力量。加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加强商会阵地建设,积极向“四好商会”靠拢;组织下载市工商联倡导的联企e站APP。
8.社会稳定情况。一是落实属地责任,抓好信访综治维稳。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截至目前,全镇共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 3024人次,在镇政府宣传引导下,无一人被电诈欺骗。重点关注信访维稳。全年累计领导接访19件,接待来访群众24人次;有效调解纠纷180件。定期开展扫黑除恶。2021年高桥镇受理刑侦类案件22起,破获9起。共办理黄赌毒案件18件,电诈案件10件。坚决确保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二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持续发力。共完成房屋调查9000余栋。整改安全隐患51条。共举行应急演练1次,参演人数达80人次。森林防火常抓不懈。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开展村湾夜话及屋场会70余次,发放森林防火一封信4000余份。生态环保不触底线。整改销号突出环境问题30个;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调处环保信访10件,调处率为100%。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9.财政预决算情况。编制审核中,另行单独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3 | 759.6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政策解读工作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解读形式还应该更加贴近群众。
2.改进措施。一是畅通公开平台。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二是强化政策解读。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