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总支):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董国兵(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毛坪村、柏墩村。
王 辉(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全面工作。联系南川村、明星村。
张 腾(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政法工作,分管综治信访维稳、城建规划、城管执法、自然资源、矿山复绿、城考、防溺水、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联系政协。对口联系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镇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城管执法中队。驻毛坪村、万寿桥村,负责驻点(分管)区域内项目的协调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张 军(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党群、党建、农业农村工作、金桂湖协调,分管乡村振兴、深化改革、意识形态、疫情防控、创文、综合配套改革、财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保工作。对口联系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区委财经委员会、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区委审计委员会、区农商行。联系桂花农商行、国税。驻南川村、刘家桥村,负责驻点(分管)区域内项目的协调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阚 军(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工作,分管防火、防汛、抗旱,协管农林水工作。联系镇林业站、农机中心、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利中心、水产中心。驻盘源村、高升村,负责驻点(分管)区域内项目的协调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 维(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纪检监察,督办重点工作。对口联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驻明星村,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郭俊哲(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工业、城建(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招商引资、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邮政电信、供电工作。对口联系区发展改革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区供电公司。联系城建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电信支局、邮政支局、供电所。驻九垅村、苏家坊村,负责驻点(分管)区域内项目的协调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叶 梦(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组织、机关、人事、工会、老干部、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档案工作。对口联系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镇财政所、人社中心、医保中心。驻白沙村,联系南川社区,负责驻点(分管)区域内项目的协调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师艳红(党委委员):分管宣传、意识形态、武装、共青团、妇联、文化旅游、创文、广播、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对口联系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妇联、团区委、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融媒体中心。联系镇卫生院、文化中心、广播站。驻柏墩村,联系柏墩社区。负责驻点(分管)区域内项目的协调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万志香(党委委员):分管统战、综治、信访、教育、交通。对口联系区委统战部、区信访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镇教育总支、司法所。驻石城村、鸣水泉村,负责驻点(分管)区域内项目的协调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中共桂花镇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