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
“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咸安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安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4号)精神,补齐咸安小城镇发展短板,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咸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独立于城区外的街道建成区为主要对象(汀泗桥镇、向阳湖镇、官埠桥镇、贺胜桥镇、双溪桥镇、高桥镇、桂花镇、马桥镇、大幕乡),全面实施以“七补齐”(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镇人居环境,打造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的美丽城镇。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规划设计短板
1.科学编制方案。坚持“区级统筹、乡镇主责、部门配合”原则,各乡镇结合当地特色与实际,科学编制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规划(方案),形成“一镇一貌”。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谋划小城镇补短板工作措施和项目,确保短期见效。突出规划引领,加强小城镇整体风貌、重要节点、街巷和区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坚持项目引领。坚持项目带动整治,将重点环节建设任务项目化,认真梳理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库。整治项目要细化到具体的节点、出入口,明确具体整治内容、实施时间、所需资金及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单位、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补齐公共环境短板
3.加强垃圾治理。开展垃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整治主次干道、镇村结合部、集贸区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学校周边和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合理配置垃圾箱、垃圾转运设施、垃圾压缩中转站等环卫设施,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提高“三化”处理水平。健全日常保洁机制,加大重点区域保洁力度。(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污水治理。加快完善镇区排水管网和截污管网,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入户工作,严格雨污分流,镇区无污水直排口。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稳步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出水达标率。加强农村微动力处理站、公厕日常维护,确保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水域治理。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推进水域留存垃圾清理和日常漂浮垃圾清除工作,完善清淤疏浚,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保持水体洁净,落实“河湖库长制”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巩固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秩序整治。依法整治拆除私搭乱建和违法建筑,以房前屋后、背街小巷、三无小区、集贸区场等区域和公共空间为重点,全面整治乱堆乱放现象。规范沿街商铺空间秩序,清理沿街破旧雨篷、遮阳篷等破旧附属设施,整治道路及沿线店铺违规占道堆放、占道经营、占道设摊等现象。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整治乱停车、车辆和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消除建筑物之间各种横跨电源电缆和通信线缆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有条件的乡镇做到强电、弱电入地。加强施工管理,各乡镇建成区内建设工地物品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周围设立隔离墙、警示标志,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得出墙。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车辆必须规范装载,定时间、定线路通行,不得污染建成区道路。(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科经局、区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7.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教育、医疗、养老、托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物流、车站码头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建设和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推进适老化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小城镇功能。提档升级优质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及疾控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完善生产生活服务。加强农技服务、农机维修、农资交易、物流服务、仓储配送、邮政快递等生产服务设施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便利店、超市、集贸市场等便民服务设施,提升餐饮、宾馆等服务水平。鼓励统筹建设集公共服务、商业、休闲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发集团、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9.完善交通设施。贯通主干路,打通断头路,对国省区道过镇区路段进行提档升级,完善镇区路网。修缮破损路面,硬化小街小巷,改善主干路面。合理划定停车范围,增加停车泊位,建设公共停车场。完善路灯、信号灯、指示牌、消防栓、人行道铺装和无障碍通行等设施。(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完善市政设施。统筹各类区政管线敷设,完善供水、排水、污水、供电、燃气、通信、公厕等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强供水设施改造,提升供水质量。统筹水系、健身步道、绿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注重利用古树、古井、历史建筑等传统要素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旅局、区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和避灾场所建设,开展城镇防汛风险评估,完善消防设施配置,严格落实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抗灾设防要求。整治提升公共活动场所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达到安全防灾标准,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补齐城镇风貌短板
12.整治沿街立面。加强沿街立面设计与管控,推进沿街立面适度改造,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沿街风貌。优化沿街标识标牌、招牌广告、空调室外机、防盗窗等设置,规范横幅悬挂、衣物晾晒等行为,加强违规广告牌清理。(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打造街区节点景观。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加强小城镇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和建设。加强对老街巷、老厂房、老院子整治改造利用,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积极打造美丽民居、美丽院落、美丽街区、美丽河湖和美丽田园。鼓励开展绿色建筑改造,积极引入装配式建筑等现代技术,提升房屋功能及风貌。(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传承传统风貌。保持传统路网、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传承历史风貌和建筑风格,彰显优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通过地域风貌特色、历史底蕴、文化脉络的研究和整理,对历史保护建筑建档。注重采用当地传统技术和乡土建筑材料,按照文物保护修缮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修缮维护传统街巷和建构筑物等历史要素。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建设完善传习、展示等相关配套场所。(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15.突出乡村产业支持。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巩固拓展脱贫产业发展成果,推进乡镇地域产业集聚,因地制宜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特色产业。加快提升蔬菜、苎麻、中药材、龙虾、莲藕等传统产业,提高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131军旅小镇和白水畈田园综合体等现代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发展农村新型电子商务。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乡贤回归创业。(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政府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补齐治理水平短板
16.提升城镇管理水平。以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为重点,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城镇管理“网格化+街长制”、日常执法联防巡查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小城镇环境维护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综合参与机制,激励广大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小城镇环境的共建共管。建设智慧小镇,逐步提高5G网络城镇覆盖率。(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公安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7.提升城镇服务水平。推进城市服务功能向城镇延伸,推广数字化服务应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8.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站所队伍建设,发挥乡镇服务带动乡村振兴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统筹谋划、建立机制(2020年9月-2020年12月) 。各乡镇要对照“七补齐”工作内容,制定各地“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建设需要拟定项目清单,积极申报进入省、市、区级补短板项目库,以项目带动创建。以贺胜桥镇“擦亮小城镇”行动试点镇为示范,总结推广经验,开展工作培训。
(二)分类推进、全面实施(2021年1月—2022 年6 月)。 各乡镇要集中资源、整合力量,组织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基础条件好的乡镇要全面对照“七补齐”的总体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打造示范型美丽城镇;基础一般的城镇至少开展公共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每季度对照乡镇全域治理目标编制项目清单,评估项目实施成效,树立样板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力争通过一年半时间,彻底改善我区小城镇“脏乱差”的局面。
(三)巩固发展、提升品质(2022年6月—12月)。针对“擦亮小城镇”实施阶段的成功进行认真总结,补缺查漏,强化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咸安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相关责任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区住建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加强指导,形成上下衔接、整体联动的合力。各乡镇是美丽城镇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积极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教育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提升综合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三)创新投入方式。各乡镇要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项目库,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美丽城镇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探索运用EPC等市场化模式整体推进,提升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
(四)严格考核结账。按照“日常督导、观摩拉练、年度总评、达标验收”的原则,有序务实推进,严格考核评价。区政府对各乡镇不定期开展督导,每季度组织对各乡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工作进行观摩拉练检查评比,树立样板典型,推广经验做法。日常督导和拉练结果计入年度总评,纳入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绩效考评范畴。
附件:咸安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咸安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何宏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吴玖山 区政府办副主任
镇 斌 区住建局局长
陈清淦 区发改局局长
王元宏 区教育局局长
石深华 区科经局局长
张 铨 区公安局政委
罗继红 区民政局局长
洪声耀 区财政局局长
宋任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浩业 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王 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贾 琴 区商务局局长
李志强 区文旅局局长
陈斌洋 区卫健局党组书记
陈 涛 区应急局局长
王小桥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杜志平 区政府扶贫办主任
董国兵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熊秋秀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余宾鹏 区经发集团董事长
刘顺清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 兵 区邮政公司总经理
徐唐煌 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超光 中国电信咸安分公司总经理
黄雪艳 中国移动咸安分公司总经理
刘晓琴 中国联通咸安分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