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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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区

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咸安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4号)精神,补齐咸安小城镇发展短板,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咸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独立于城区外的街道建成区为主要对象(汀泗桥镇、向阳湖镇、官埠桥镇、贺胜桥镇、双溪桥镇、高桥镇、桂花镇、马桥镇、大幕乡),全面实施以“七补齐”(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镇人居环境,打造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的美丽城镇。

重点任务

(一)补齐规划设计短板

1.科学编制方案。坚持“级统筹、乡镇主责、部门配合”原则,各乡镇结合当地特色与实际,科学编制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规划(方案),形成“一貌”。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谋划小城镇补短板工作措施和项目,确保短期见效。突出规划引领,加强小城镇整体风貌、重要节点、街巷和区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坚持项目引领。坚持项目带动整治,将重点环节建设任务项目化,认真梳理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库。整治项目细化到具体的节点、出入口,明确具体整治内容、实施时间、所需资金及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单位、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补齐公共环境短板

3.加强垃圾治理。开展垃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整治主次干道、镇村结合部、集贸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学校周边和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合理配置垃圾箱、垃圾转运设施、垃圾压缩中转站等环卫设施,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提高“三化”处理水平。健全日常保洁机制,加大重点区域保洁力度(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污水治理。加快完善镇区排水管网和截污管网,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入户工作,严格雨污分流,镇区无污水直排口。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稳步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出水达标率。加强农村微动力处理站、公厕日常维护,确保发挥作用。(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水域治理。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推进水域留存垃圾清理和日常漂浮垃圾清除工作,完善清淤疏浚,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保持水体洁净,落实河湖长制”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巩固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秩序整治。依法整治拆除私搭乱建和违法建筑,以房前屋后、背街小巷、三无小区、集贸场等区域和公共空间为重点,全面整治乱堆乱放现象。规范沿街商铺空间秩序,清理沿街破旧雨篷、遮阳篷等破旧附属设施,整治道路及沿线店铺违规占道堆放、占道经营、占道设摊等现象。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整治乱停车、车辆和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消除建筑物之间各种横跨电源电缆和通信线缆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有条件的乡镇做到强电、弱电入地。加强施工管理,各乡镇建成区内建设工地物品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周围设立隔离墙、警示标志,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得出墙。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车辆必须规范装载,定时间、定线路通行,不得污染建成区道路。(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区科经局、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7.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教育、医疗、养老、托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物流、车站码头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建设和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推进适老化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小城镇功能。提档升级优质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及疾控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完善生产生活服务。加强农技服务、农机维修、农资交易、物流服务、仓储配送、邮政快递等生产服务设施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便利店、超、集贸场等便民服务设施,提升餐饮、宾馆等服务水平。鼓励统筹建设集公共服务、商业、休闲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发集团商务局、文旅局、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9.完善交通设施。贯通主干路,打通断头路,对国省道过镇区路段进行提档升级,完善镇区路网。修缮破损路面,硬化小街小巷,改善主干路面。合理划定停车范围,增加停车泊位,建设公共停车场。完善路灯、信号灯、指示牌、消防栓、人行道铺装和无障碍通行等设施。(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完善政设施。统筹各类政管线敷设,完善供水、排水、污水、供电、燃气、通信、公厕等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强供水设施改造,提升供水质量。统筹水系、健身步道、绿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注重利用古树、古井、历史建筑等传统要素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水利湖泊局、区城管执法局文旅局、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和避灾场所建设,开展城镇防汛风险评估,完善消防设施配置,严格落实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抗灾设防要求。整治提升公共活动场所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达到安全防灾标准,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应急局;责任单位:教育局、住建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补齐城镇风貌短板

12.整治沿街立面。加强沿街立面设计与管控,推进沿街立面适度改造,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沿街风貌。优化沿街标识标牌、招牌广告、空调室外机、防盗窗等设置,规范横幅悬挂、衣物晾晒等行为,加强违规广告牌清理。(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打造街区节点景观。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加强小城镇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和建设。加强对老街巷、老厂房、老院子整治改造利用,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积极打造美丽民居、美丽院落、美丽街区、美丽河湖和美丽田园。鼓励开展绿色建筑改造,积极引入装配式建筑等现代技术,提升房屋功能及风貌。(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传承传统风貌。保持传统路网、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传承历史风貌和建筑风格,彰显优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通过地域风貌特色、历史底蕴、文化脉络的研究和整理,对历史保护建筑建档。注重采用当地传统技术和乡土建筑材料,按照文物保护修缮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修缮维护传统街巷和建构筑物等历史要素。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建设完善传习、展示等相关配套场所。(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15.突出乡村产业支持。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巩固拓展脱贫产业发展成果,推进乡镇地域产业集聚,因地制宜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特色产业。加快提升蔬菜、苎麻、中药材龙虾、莲藕等传统产业,提高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131军旅小镇和白水畈田园综合体等现代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发展农村新型电子商务。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乡贤回归创业。(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商务局、区政府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补齐治理水平短板

16.提升城镇管理水平。以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为重点,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城镇管理“网格化+街长制”、日常执法联防巡查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小城镇环境维护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综合参与机制,激励广大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小城镇环境的共建共管。建设智慧小镇,逐步提高5G网络城镇覆盖率。(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公安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7.提升城镇服务水平。推进城市服务功能向城镇延伸,推广数字化服务应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8.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站所队伍建设,发挥乡镇服务带动乡村振兴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统筹谋划、建立机制(2020年9月-2020年12月)各乡镇要对照“七补齐”工作内容,制定各地“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建设需要拟定项目清单,积极申报进入省、市、区级补短板项目库,以项目带动创建。以贺胜桥镇“擦亮小城镇”行动试点镇为示范,总结推广经验,开展工作培训

(二)分类推进、全面实施(20211—2022 年6月)  乡镇集中资源、整合力量,组织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基础条件好的乡镇要全面对照“七补齐”的总体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打造示范型美丽城镇;基础一般的城镇至少开展公共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每季度对照乡镇全域治理目标编制项目清单,评估项目实施成效,树立样板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力争通过年半时间彻底改善我区小城镇“脏乱差”的局面。

(三)巩固发展、提升品质(2022612月)针对“擦亮小城镇”实施阶段的成功进行认真总结,补缺查漏,强化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咸安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相关责任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区住建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加强指导,形成上下衔接、整体联动的合力。各乡镇是美丽城镇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积极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宣传,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教育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提升综合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三)创新投入方式。各乡镇要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项目库,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美丽城镇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探索运用EPC等市场化模式整体推进,提升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

(四)严格考核结账。按照“日常督导、观摩拉练、年度总评、达标验收”的原则,有序务实推进,严格考核评价。区政府对各乡镇不定期开展督导,每季度组织对各乡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工作进行观摩拉练检查评比,树立样板典型,推广经验做法。日常督导和拉练结果计入年度总评,纳入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绩效评范畴

附件:咸安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咸安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何宏辉  区政府副区长

  员:吴玖山  政府办主任

    住建局局长

陈清淦  发改局局长

王元宏  教育局局长

石深华  科经局局长

    公安局政委

罗继红  民政局局长

洪声耀  区财政局局长

宋任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浩业  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农业农村局局长

    商务局局长

李志强  文旅局局长

陈斌洋  卫健局党组书记

    应急局局长

王小桥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杜志平  区政府扶贫办主任

董国兵城管执法局局长        

熊秋秀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余宾鹏  区经发集团董事长

刘顺清  交通运输局长

            邮政公司总经理

徐唐煌  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超光中国电信咸分公司总经理

        黄雪艳  中国移动咸分公司总经理

刘晓琴  中国联通咸分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住建局,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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