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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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三个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5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安区三个一批优化营商环境

改革事项创建工作方案

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对标前沿水平、最优标准和最佳实践,积极探索我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以三个一批改革事项创建为着力点,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全面对标营商环境改革先进做法,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坚持企业主体地位、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系统集成、法治引领改革原则,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事项改革创新,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出一批有利于培育、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改革举措,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争创全省改革试点先行区,打造咸安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一流标准,彰显特色。按照改革方向、创新范围,对标国内一流、省内先进,把握高质量发展目标、工作内涵,围绕企业生命周期,谋划改革事项,制定前瞻性强和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建成一批具有咸安特色的改革成果。

(二)坚持效果导向,精准施策。以市场获得感为导向,以解决企业问题为目的,抓住影响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和突出矛盾,聚焦市场主体各类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在机制创新、流程再造、成本降低等方面精准施策、改革创新,打造“亲清”政商关系,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环境。

(三)坚持解放思想,破冰突围。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唯书、不唯上,坚决克服机械、教条的思想观念,大胆改革与发展不相适应的机制,破旧布新,革除障碍,建立有利于快发展、大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积极作为,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创新的大推进和改革事项的大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3年11月底前,努力形成“三个一批”行之有效、市场满意、群众认可的改革项目。即借鉴学习、吸纳复制一批国内典型性、创新性经验成果;主动作为、积极争创一批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区项目;因地制宜、提炼总结一批自主特色项目。通过政府有为推动市场有效,深化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市场成本,释放制度红利,有效解决市场主体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更有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营造更有吸引力的市场投资、发展环境。

、工作任务

(一)安排部署(2023年2月上旬-2023年2月中旬)由区营商办牵头,收集近年来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国内一流、省内领先、成效突出、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复制推广清单;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精神,制定2023年改革创新项目清单。

(二)确定事项(2023年2月下旬—2023年3月中旬)。一是确定复制推广事项(2023年2月下旬)。各有关部门要仔细研究《咸安区2023年复制推广的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清单》和《咸安区2023年复制推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清单》,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出台复制工作方案,学习复制一批改革创新经验成果。二是确定先行区创建试点项目(具体以省定时间为准)。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小切口、精准化”要求,参照2022年全省先行区创建标准,围绕全省2023年改革创新申报范围,聚焦市场主体成本降低,谋划创建方案,积极向上申报,力争先行区试点。三是确定自主特色项目(2023年3月中旬)。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全省第三方评价中反馈的短板弱项,探索发掘自身特色亮点,总结提炼形《咸安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自主特色改革事项清单》

(三)全面推进(2023年3月下旬—2023年9月中旬)改革事项牵头部门要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创性、差异性探索,谋划实施改革事项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积极争取省市对口部门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结合区情推动落实。相关配合部门要强化协作沟通,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事项改革。区营商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改革事项复制推广和创建工作进行定期开展调度,稳妥推进改革事项的创新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2023年9月下旬—2023年11月中旬)相关部门加强对上沟通对接,争取上级对口部门工作认可,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省厅及时进行考核验收。对于复制推广和先行区创建清单之外的探索创新改革项目,可结合工作实际,争取在验收阶段一并申请验收。区营商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改革创新事项进行督导检查,对成效显著的加强宣传力度,扩大企业群众知晓率;对在改革创新推进过程中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上报相关部门予以问责,让改革举措真正惠及企业、群众。

(五)优化完善(2023年11月下旬—2023年12月上旬)。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着力破解瓶颈制约,下决心解决好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改革成效,确保走在省、市前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改革创新项目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各牵头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部门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改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担当作为,科学制定复制推广工作方案、先行区创建方案和特色创新工作方案,全力争取省市对口部门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和工作认可。区营商办全程负责全区改革创新事项的协调督办,确保事项改革创建成功,确保形成一批叫得响、有特色、市场和群众都满意的改革创新事项。

(二)加强协作,攻坚提效。改革创新事项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营商办统筹协调、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上下联动、齐心聚力,全面准确推进改革事项创建工作。

(三)加强宣传,打造品牌。对于改革成效显著的先行示范,通过召开现场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大力宣传推介;相关改革举措达到或领先全省一流标准的,积极向省、市营商办推荐,力争形成一批效果显著的咸安品牌、咸安经验。

(四)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区营商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改革创新事项进行督查考核,对在改革创新推进过程中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上报相关部门予以问责。

(五)评优评先,容错免责。改革事项复制推广情况和先行示范创建将作为营商环境年度评价的加分项,作为部门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改革工作中鼓励大胆创新,对探索失误或者偏差,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决策程序符合规定的,实行尽职免责。

附件:1.咸安区2023年复制推广的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清单

2.咸安区2023年复制推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清单

3.咸安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自主特色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1

咸安区2023年复制推广的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清单

序号

复制推广改革事项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

开展“一照多址”改革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同一地级及以上城市范围内,探索开展企业跨县(市、区、旗)“一照多址”。改革后,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改局、区政数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涉企审批部门

2023年10月

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2

推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可通过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变更手续,企业登记的变更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办理后续业务时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数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涉企审批部门

2023年10月

3

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

职工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环节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申请人一次身份认证后即可“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全部服务事项,并在设立登记完成后可随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任一企业开办服务事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数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金融办、区公安局、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0月

4

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探索整合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自然人、法人等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经企业授权同意后,线上平台将有关基本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实时推送给申请人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并通过线上平台推送给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管理部门。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区金融办、区公安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

三、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5

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

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探索担保机构等通过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拍卖等方式快速进行质物处置,保障金融机构的融资债权。

区市场监管局

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

四、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6

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努力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能力。

区税务局

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

五、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7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由地方人民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部门。政务诚信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单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

区委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2023年9月

六、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8

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

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共享等方式归集或核验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提交政府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其他材料。

区政数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自规局、区住建局、区生态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

9

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

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登记申请人应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因承诺不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司法局、区公证处

2023年10月

附件2

咸安区2023年复制推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清单

序号

复制推广改革事项

标杆地区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1

全面探索市场准营即入制

华容区

实行诚信筛查,通过对接“信用核查”功能,自动对比市场主体与国家信用信息平台提供  的联合奖惩名单,对申请人信用状况进行严格筛选,确定市场主体承诺资格;实施自主承诺,根据市场主体选择的行业事项,动态生成包含许可条件、审批依据的市场准营承诺书,通过对接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一书承诺、全程网办、承诺即入。针对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按照“一业一证”许可要求做到承诺即发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仅凭书面承诺书即可承诺即准营(先准营后发证)。准营后,审批部门在30 日内进行现场核验,对符合条件的制发行业综合许可证。改革后,平均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减为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最多22份减为1份承诺书。

区市场监管局

区烟草局、区卫健局、区消防部门等涉企审批部门

2023年10月

2

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东湖高新区

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将线下企业开办专区转移至线上,通过云客服、呼叫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党员兜底工作室等服务举措,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帮办代办服务体系;进一步降门槛、减材料,商事主体登记实施确认制,构建“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登记体系,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延伸服务链条,发放“光谷创业大礼包”,拓展企业开户办理事项,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范围,在此基础上实现“企业注册即开户”。

区市场监管局

区金融办、区公安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

3

开展“一证多址”改革

襄州区

在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食堂和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内部食堂开展“一证多址”试点,辖区内的食品连锁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食堂、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内部食堂在完成总部的食品经营许可手续后,其新开的门店或新增的单位内部食堂只需在总部 的经营场所地址栏加上分店的地址即可完成许可,不再发放纸质许可证,通过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即可实现“亮证”。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

4

进一步提升注销便利度

东湖高新区

建立由登记机关牵头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公安、法院、海关等多部门配合的注销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压缩程序、时间,建立容错机制,推行营业执照免于缴回;实施企业注销“一事联办”,符合联办条件的可同步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即时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城镇企业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等事宜;在自贸区武汉片区试点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退出,增加市场退出路径。通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企业注销“简易办、网上办”成常态,市场主体活跃度显著提升。

区市场监管局

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人民法院、区烟草局、区卫健局等涉企审批部门

2023年10月

5

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

青山区

建立“预审查”工作机制,立案审查时即启动案件繁简分流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 一律适用简易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审判时通过“串联”变“并联”形式,优化破产审理流程,要求管理人将财产管理、变价、分配方案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可能追加分配 的方案一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依托线上平台送达文书、召开债权人会议、拍卖 处置资产、提高办案效率,节约破产程序费用,公告费用占破产成本为零。对批量受理的破产案件集中选任管理人、审计、评估机构,降低破产费用支出,助力“僵尸企业”迅速出清,使案件办理时长缩短50%。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

6

推进企业年报自主公示

钟祥市

坚持“企业自主、引导帮扶、信用约束”原则,分类建库,分类施策,精准指导、一次提醒,推动实现企业年报由被动催报向主动申报转变。强化政策宣传,实行“五进”宣传工作法,确保年报政策宣传到位。推广应用年报智能填报系统,拓宽填报渠道,提升便利度。改革后,企业年报主动性明显提升、质量明显提高、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年报率明显提高。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2023年7月

()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7

开展“一照多址”改革

武昌区

企业在其登记的住所所在区域范围内、法定住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可自主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无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降低企业发展制度性成本。在改革制度设计上,明确“一照多址”事项为备案事项,协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业务办理系统支撑,提升办理便利度。设置办理专窗,制发办事指南,企业即来即办。强化审监协同,及时推送备案信息到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信息共享,营造创新发展的先行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指引,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舆论宣传氛围,激发市场创业活力。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改局、区政数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涉企审批部门

2023年10月

8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对县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前设置招标计划发布环节,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项目法人(或招标人)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为依据,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计划”。通过建立及时提醒机制、做好衔接过渡、开展培训交流、加强检查督办、扩大对外宣传等措施,取得企业参与度提升、招标质 效性提升、交易公信力提升的实际效果。

区政数局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

()持续提升投资和项目建设便利度


9

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东宝区

根据功能定位和项目类型等特点,将整个园区划分为不同片区分别开展区域统一评价,评价成果更具针对性和合理性。将评价成果放入“交接清单”、录入“联审平台”、导入“查询窗口”和纳入“招商地图”,企业免费使用查询,部门共享即用,大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根据工业“标准地”性质,成立存量地和新增地两个服务专班,全程包联服务,确保5日内和90日内分别公开出让, 提高工业“标准地”出让的质量和效率。

区自规局

各乡镇

2023年10月

1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多验合一)

孝南区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平台,实现线上“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建立住建、资规、消防、城管等多部门联合验收机制,实现数据和证照“统一受理、统一测绘、统一验收、统一出具验收证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企业基本实现“零跑腿”。

区住建局

区自规局

2023年10月

11

探索缩小施工图审查范

宜都市

根据建设内容分为低风险项目、一般工程、特殊工程三类,分类施策完成施工图审查后置低风险项目免图审,配套建立勘察设计文件抽查制度;一般建设工程在签订承诺书后容缺  办理施工许可;特殊建设工程在签订承诺书及施工图审合同后,容缺办理施工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即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场交底时对承诺事项进行督导,督促有关单位履行承诺事项,在建设项目基础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对于不履行承诺事项的责令停工并注销施工许可证,同时对建设单位未履约行为计入诚信档案。

区住建局

区自规局

2023年10月

12

探索完善建设工程担保体系

随县

通过建立管控机制,与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展开合作,将担保费率由5‰-8‰降至 2‰-5‰;通过强化信用激励,对连续两年未发生重大失信行为和住建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可免予提供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对连续3年在承建项目中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劳动保障诚信先进单位和住建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等级A级施工单位可免于提供工资保证金担保;通过简化保函开具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建立高效、快捷的 一站式金融服务,大幅降低企业融资交易成本。

区住建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金融办

2023年10月

()进一步降低涉企经营成本


13

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市

鹤峰县

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对农民工工资和工程质量两项保证金进行改革,率先实现涉企保证金“清零”。全面取消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采取信用管理、过程管控、潜在缺陷 保险等措施稳控质量保修风险,推行农民工工资差异化存储模式,采取信用分级,实行首次纳入缓存、A类免存、B类C类保函(保单)替代现金缴存,依托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形成多部门联动、全流程监管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化解处置体系,筑牢薪资支付防线。

区科经局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人社局、区发改局

2023年10月

14

增值税留抵退税“精简达”项目

汉阳区

通过退税智能画像,实现退税对象精确识别,政策提醒精准推送;通过精简退税流程、精简填报资料,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纳税人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直接提出申请,一般退税时间压缩至1-2个工作日;通过完善“三步审核”流程、建立“二级复核”制度、实施“三种应对”手段,确保疑点发现快、风险防得住:通过走访小微企业、重点企业及困难行业,跟踪了解企业退税款用途,引导有效运用政策,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全力助企纾困。

区税务局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2023年10月

()更好支持市场主体融资担保

15

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孝南区

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黑白”名单机制,定期组织信用好、价值高、有需求的企业,进行银企对接,并优先推荐到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进行转化。建立金融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信用监管等部门联合研判机制,“一事一议”研判风险,并聘请第三方为风险分担提供依据。推行风险分担机制,由省融资再担保集团、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银行和孝南区人民政府按照“4:2:2:2”的约定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

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

16

“整链授信”改革

鹤峰县

以茶产业为“小切口”,探索“整链授信”改革,采取“金融链长制+主办行”措施,试点“1+N”模式,建立“风险互担、链内互助、行业互信、多方互赢”机制,扶大扶强茶企、茶商、茶农三大主体,实现银企对接率、建档覆盖面、“预授信”、金融服务需求满足率100%,全力打造“整村授信”升级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大企业带动小个体、大车间带动小作坊、大基地带动小单元”的产业链发展新格局,有力推动“乡村 振兴”。

区金融办

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

17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荆州市

通过搭建融资平台实现与中征平台数据交互、融资信息点对点精准推送。通过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强化合作银行低门槛审贷、实施财政贴息激励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融资流程,提高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质效。同时,在融资监管上创新监督评价模式,组织中标企业对承贷银行机构线上“政采贷”业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通过平台数据对接,主动锁定中标企业的合同回款账户,强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风险控制。

区财政局

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

2023年10月

()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


18

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改革

巴东县

打造“统一监管机构联席办公、统一监管队伍联合力量、统一监管平台联通信息、统一监管流程联动检查、统一监管执法联办案件”的公共资源交易“五统五联”综合监管模式。深度整合部门职能“一站式”办公,创建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平台,高效整合部门执法力量“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定“综合监管+联动执法”规范化工作流程,合力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区政数局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

19

建设“一体四化”行政 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远安县

紧扣“一体四化”体系建设,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规范部门法制机构,明确乡镇政府法制机构,高位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改革。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能力测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联合多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限期整改销号。出台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考核评议办法,激励执法人员担当作为。开发“行政执法监督直通车”信息化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促进执法监督常态化,打开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投诉举报“方便门”。

区司法局

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2023年10月

20

扩大包容审慎监管范围,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

宣恩县

依法编制并公示16个执法领域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1125项事  项清单。实行执法“观察期”制度,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比例和频次。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容错纠错保护机制,出台《宣恩县行政执 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明确15种从轻、减轻、免责及6种不予容错情形,激励行政执法人员担当作为。畅通投诉渠道、完善线索移送机制,以“定向查+随机查”方式,定期掌握执法部门柔性执法情况,杜绝权力“任性”。

区司法局

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2023年10月

21

开展税务行政处罚“首 违不罚”智能化办理

武汉经开区

起草“首违不罚”适用规则、建立流程规范,简化流程、精简文书,实现“首违不罚”一站式办理,将需出具文书由3份缩减为1份,办理时间由1天缩减为“可即时当场办结”。开展全程提醒、柔性执法,灵活使用电子税务局、短信、电话等对纳税人开展事前告知、事中提醒、事后宣教3次提醒,增强纳税人的遵从度和认同感。设计并优化了“首违不罚”智能化办理功能,全过程智能引导,实现了该事项“判定、引导、宣教、分析、反馈”全程智能化,纳税人可在网上完成该事项的全流程自助办理。

区税务局

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

22

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咸丰县

探索“54321”“信用+风险”监管体系改革模式。建设税务监管中心,整合全县涉税数据,确保疑点数据线上传输、网上解决;建立等级评价制度,将纳税人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季进行调整;搭建协税护税平台,制定县域涉税信息共享方案,建立严格的部门考核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对高等级纳税人优服务,对低等级纳税人严管控;建立基本税负预警,确定预警值和合理税负区间,对异常指标亮灯提醒。

区税务局

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

23

建立税收营商环境“负面清单”机制

襄阳高新区

对税收执法、征收管理、风险管理、案件办理、税费服务以及纪律作风等6个方面设立了15条禁令、62个“不准”,为税收执法、优化税费服务立规矩、划红线、设禁区。结合  “负面清单”制定“十项承诺”,广向社会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对照“负面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填写自查表、开展承诺等方式,逐一排查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

区税务局

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

24

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当阳市

制定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全量归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粮食等领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利用“信用中国(湖北宜昌)”平台进行信息共享,使信息归集拓展到其他领域;开展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采用三级分类信用监管,发送信用提示函进行信用风险预警;推进信用承诺、诚信宣传等活动,“信易+ 培训”“信易+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多个应用场景实施落地。

区信用办

咸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

2023年10月

25

深入开展说理式执法

西陵区

针对税收宣传、提醒约谈、税务事项通知、税源管理、申报征收、税务检查、处理处罚争议解决等税务执法高频事项,事前通过“一封公开信、一张提醒卡、一堂辅导课、一名辅导员、一份建议书、一个风险点”的套餐服务,在宣传引导、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性裁量、陈述申辩、权利救济等方面向纳税人进行说理;事中灵活运用文书、口头说理方式,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说顺文理;事后推出“预后诊疗+跟踪回访+集中辅导”的延伸服务,对作出执法处理的纳税人开展“跟踪回访诊疗”,出具预  后诊疗意见书,帮助其规范涉税处理,最终实现说透法、理、情,让纳税人“看得清楚、听得明白、感到服气”。

区税务局

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26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丹江口市

狠抓“涉政务诚信案件”立案、诉讼、执行关键节点,构建多部门一体化数据共享处理平台,实现案件协商协同协办。在建立涉诉政务诚信档案信息库基础上,按履行程度等由低到高设置“绿、蓝、黄、红、黑”五色信用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对公职人员提前提示与风险告知,要求其主动配合传唤、报告财产、配合调查等义务,与纪委监委、发改、涉案单位建立失信联防、失信联督、失信联惩等11项联动配合机制,实现了政务失信风险源头预防 。

人民法院

区委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2023年9月

27

探索“胜诉即退费”改革

口区

坚持“一次、全案、全额”的标准,主动向胜诉方退还诉讼费用。办理流程上,集成微信扫码、人脸识别、网上审批等数字功能,搭建“一码通办、一键通办、一网通办”应用场景,实现材料简、时间短、环节少。监管体系上,从案件受理到移送执行环节,设置系统标识、生效登记、强制校验等16个监控节点,实现底数清、情况明。费用追缴上,构建“通知催缴+核查反馈+专项登记”移送执行闭环,实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2023年9月

28

探索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孝南区

细化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办法,健全评估责任体系,将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与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执法人员尽职尽责同步发力,统筹推进。把经济影响评估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点内容,推进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定期督查、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情况。与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检察院企业合规改革同步发力,在行政执法、刑事立案、司法审判各环节有机联动,构建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工作闭环。

区司法局

区直行政执法单位

2023年10月

29

持续深化“ 一站式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

亭区

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抓手,以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支撑,实现街道、居村、网  格调解组织全域覆盖,构建起“1+14+N”调解服务矩阵。创建调解中心平台、警司快调平台、诉调联合平台、线上调解平台等四大调解服务阵地,实行中心一站调,统筹使用访、调、裁、审,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揽式调处、全链条解决。推行警司快速调解,做到接警、接调一体化,形成“15分钟调解圈”。创新诉前无缝诉调,将中心诉调、法院诉调多点融合,无缝对接诉调只用跑一地。开展线上指间调解,打造综合调解平台,线上线下“双线并行”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厘米。实施基层吹哨调,网格吹哨社区调、社区吹哨街办调、街办吹哨中心调,对重大纠纷采取基层吹哨联合调,确保纠纷调处的及时性、高效性。

区司法局

区综治中心、区人民法院、区信访局、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

30

推动执行一站式办理

汉阳区

创新“场景化”执行模式,升级“周二之约”执行事务中心,构建执行立案、速查速控、 接待约谈、案款发放、信息公开、信访接待、终本恢复7个“一站式”场景,对外实现当事人办理执行“一件事”只进一门、只跑一地,对内有效提升执行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形成以一站式场景为“点”,带动执行整体“面”提质增效的新格局,打造出“执行一站式办理”的汉阳样本。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2023年9月

31

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十堰市

将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分为纳税信用修复、工商信用修复、司法信用修复和金融信用异议处理等4个方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以1+2+3+4+N的共享机制为依托,为具备重生价值的企业提供司法支持、信贷优惠、税务政策,争取市场激励。结合企业实际量身定制“一企一策”,精简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动态共享,逐步推动信用修复 “一网通办”,依法及时把信用“试金石”转化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做好破产重整、和解工作“后半篇文章”。

人民法院

区发改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

()进一步提高经常性涉企服务

32

“首席服务官制”改革

团风县

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高频事项,精简审批环节、优化操作流程、压减办理时限,进行系统优化升级,实现跨层级“信息共享”;整合关联事项,实行跨部门“横向授权”;打造“I+N’ 审批服务团队,创新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打破行政层级,赋予“最专业的人最高效的审批权”,经授权的首席服务官按照“多审合一 ”原则,将审核、审理、审批权限进行整合,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一人通办、全程服务。打破审批过程中层层汇报请示、逐级领导签发等传统流程,实现审批效率最优化。

区政数局

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市场局、区自规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局、区发改局、区生态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烟草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入驻市民之家单位

2023年10月

33

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

点军区

全面梳理“不能办证”问题清单和“票税分离”任务清单,着力解决因问题楼盘不能开具 购房发票、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难题。按照“小切口,精准化”思路,确定“磨基山旅游综合体项目”为先行试点对象,全面清理历史税收申报、发票开具资料、原始购房档案等核心数据,打破“票税绑定”的传统管控模式,辅导企业以如实申报为基础,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保障购房人拿到证、早拿证。

区自规局

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

34

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

当阳市

开发可视化查询桌面端、移动端和建设三维模型,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和宜昌市民e家用 户体系,实现可视化平台实名认证登录。桌面端叠加在售楼盘、用地报批、学区查询三大专题服务,提供基础信息查询、点选查询、详细信息查询、限制状态查询四种服务,配套 建设地图展示、图上看地、信息导出、查询分享、信息纠错、新闻公告、15分钟生活圈七个功能模块,提供二三维结合的展示方式,微信端配套以图查房功能,实现了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房屋买卖状况、地籍图等信息互联网查询。

区自规局

区住建局

2023年6月

35

存量房转移登记+金融服务改革

随州市

整合优化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相关联登记事项办理流程,存量房买卖双方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同时可一并提交纳税及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实现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权首次登记一站式办结。开发“带押过户”系统模块,不动产解押后再抵押可无缝对接,实现还清原贷款、解除原抵押、存量房过户、申请新贷款和设立新抵押5项业务集中“一站式”办理,大幅提升融资、登记工作效率。

区自规局

区住建局、区金融办、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6月

36

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改革

宜昌高新区

聚焦房地产楼盘因涉税历史遗留问题“办证难”情况,以“小切口”谋突破,在不动产登 记环节推行“证缴分离”改革,对符合特定情形的房地产项目,将购买方办证与销售方缴税相“分离”,并按规定对销售方应纳税费进行追缴。

区自规局

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

37

税务“店小二”服务专员制度

张湾区

结合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及纳税人反馈意见建议,组建“店小二”服务团队,建立“统一受理—分类处置—办结答复—回访评价”的闭环服务体系,提供“事前主动对接提前筹划—事中专项辅导全程跟进—事后跟踪督办定期回访”的全生命周期税务服务,在重大服务 事项中实现了政府、银行、纳服、纪检、法制、征管等多部门的内外循环联动,不断提升征管水平、规避执法风险、防范廉政风险。

区税务局

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

()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质量

38

打造“无证明城市”

松滋市

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分三批公示公布免提交材料2943项(证明材料+其他申请材 料),不断拓展免证范围“清单办”;确立工作标准,分类推动“五种免提交”方式,精准施策免证路径“分类办”;开发建设“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畅通数据交换渠道,实现部门开具、核验“线上办”;出台“无证明”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督导考核,强化管理问效机制“照章办”。

区司法局

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2023年10月

39

探索劳动争议速裁

仙桃市

整合人社、司法、工会、法院调解力量,健全市、镇、社区、企业劳动争议四级联调组织,推动95%以上的劳动争议在一线调解。建立纠纷联处中心,设置投诉举报、争议调解、法律援助、仲裁、审判等功能区域,实行协同办案,减少企业累诉。简化争议仲裁办案程序,打造快立、快送、快调、快审、快裁、快结“六快”模式,让劳动纠纷不闹心、企业发展一身轻。引进仲裁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实行闭环管理,为劳动争议速裁提供制度保障 。

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乡镇场(街道)

2023年10月

40

创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机制

茅箭区

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高校开展科技合作、知识产权协作共建,出台相关政策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围绕农产品公共品牌推进品牌强区战略,精准施策提供知识产权订单式服务,与兄弟县市区签订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议;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咸安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联动民事与刑事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多元化解决纠纷、维权援助等机制。争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3年10月

41

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武昌区

针对少数税收执法争议事项裁量尺度不明导致干部不敢为、不会为问题,武昌区税务局依托全省首家挂牌“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借鉴全国同类案例经验做法,规范尽职操作指引,建立尽职免责配套机制,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保障干部干成事不出事。对4类税收争议事项,规范11个《尽职免责指引清单》,指导干部依规履职,成功解决多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涉税争议问题。

区税务局

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

附件3

咸安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自主特色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自主特色改革事项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提升

2019年和2021我区两度被评为全省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进一步优化全区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推动医保治理创新和医保服务向下延伸,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度,有效提升经办服务质效。

区医疗保障局

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

2

涉企案件专业化审判

成立涉企案件审判团队,专门审理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2023年9月

3

企业涉诉涉执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平台

建立企业涉诉涉执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平台,为企业在进行签订合同等交易行为中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提供交易相对人的涉诉涉执等情况查询服务,并对企业相关交易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提示。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2023年9月

4

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实行要素式审判和要素式文书。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2023年9月

5

除特殊工程外,其他工程施工图免图审。

除特殊工程外,不再强制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可自行确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机构可以是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也可以是资质与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相同或更高的其他勘察设计单位。

区住建局

区自规局

2023年10月

6

验收即备案

在保障联合验收的基础上,优化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将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2项精简为2项,取消竣工验收备案纸质申请材料,将竣工验收备案与联合验收手续合并办理,审批时限压缩至联合验收办结当日同步办结。

区住建局

区自规局

2023年10月

7

单体竣工联合验收

工程建设项目在单体建筑符合规划、档案、人防、消防等要求的基础上,提前进行单体建筑联合竣工验收,提前服务,统一受理,同步验收,限时办结并统一发证,单体建筑竣工一幢验收一幢,实现项目提前投产经营或投入使用。

区住建局

区自规局

2023年10月

8

扩大施工图免图审范围(降低施工图审查费用)

进一步扩大免予施工图审查工程的范围,将单体建筑面积从2000平方米扩大至5000平方米,减去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环节,有效降低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耗时和施工图审查费用,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企业成本。

区住建局

区自规局

2023年10月

9

实行标准地出让“七证同发”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支持企业拿地即开工,对实行“标准地”出让的工业项目,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实现1个工作日内核发“七证”(:《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水电气网视开户证明》)。

区自规局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10月

10

推行“金产互动,即贷即抵”服务新模式

加快推进扩大我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网办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直连,打造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金产互动 即贷即抵”一事联办服务新模式。

区自规局

区金融办、

区公积金中心

2023年10月

11

推行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秩序,探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路径,对于因市场主体分期缴纳出让金或开发投资未达到转让条件无法提前办证问题,突破原预告登记范围,对供地时已签订出让合同、转让时已签订转让合同,可依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待交清出让金或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首次转移登记。

区自规局

区自规局

2023年10月

12

探索推行“涉农一件事+不动产登记”下沉试点

纵深推进资源服务平台“三下沉”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全国首证”和“三下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以服务“三农”为着力点,打造基层政务服务主阵地,拓宽服务农村渠道,强化举措,注重实效,积极开展“房地农林”等“涉农一件事+不动产登记”事项下沉等试点改革走深走实。

区自规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

2023年10月

13

深化优化联合验收流程,实施验登合一

进一步调整优化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流程,最终实现验收即登记,建设项目“验登合一”。

区自规局

区住建局

2023年10月

14

纵深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事项

构建城乡一体化便民服务新平台。

区自规局

区政数局及各乡镇、办

2023年6月

15

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解决部分专业评标专家数量不足、评标专家资源分配不均问题,同时通过随机异地客场、抽取异地评标专家,避免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因素,有效预防围标、串标等行为,进一步保障评标过程公平公正。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

16

审慎能动司法执法,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通过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少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工作,综合发挥惩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检察机关办案环节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区检察院

区检察院

2023年10月

17

建设“咸安区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服务中心”

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衔接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大化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集成多种调解方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站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创新打造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的实体网络综合服务平台。

区司法局

区综治中心、区人民法院、区信访局、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

18

综窗讲堂

为了确保“三下沉”便民服务事项“接得住、办得好”,区政数局以“综窗讲堂”为载体,以“一个目标、四种方式、三项机制、三精管理”为重点,积极探索综窗人员业务培训新机制,形成了“1433”培训新模式。

区政数局

各乡镇场(街道)

2023年10月

19

咸安微家园

一是通过平台应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信息化水平,促进基层治理数据来源的多样性、鲜活性和准确性,二是引导群众在平台上积极参与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三是引入各类服务资源,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区政数局

区民政局、区纪委等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场(街道)

2023年10月

20

基层数据库一张表

通过平台基础数据库分析应用实现基层减负。

区政数局

各乡镇场(街道)

2023年10月

21

下沉

率先在全省推动资源、平台、服务“三下沉”改革,按照“群众有需求、基层接得住、部门放得下”的原则,聚焦人社、医保、民政、残联等民生高频事项,发布全省首张《下沉事项清单》和街道、镇、村、社区4张《便民服务事项实用清单》,随后承接省市下沉事项清单,先后发布四批下沉清单共计110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医院、银行网点办理,让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近办”。

区政数局

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市场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区自规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各乡镇场(街道)

2023年10月

22

咸宁市公共海外仓改革项目

该公共海外仓的建立将为我区乃至全市、全省出口到中东的外贸企业提供仓储、物流、配送、业务拓展等相关的专业服务,进而带动我区以及全省外贸企业开拓中东海外市场,助力外贸提质增效。

区商务局

区科经局、区外事办、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

23

强化创业政策扶持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九类城乡劳动者,在省内依法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达到15%的(职工超过100人的占比达到8%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符合相应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2023年10月

24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日常联络、联合执法等制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名录协同保护落地,形成以行政执法为基础、司法保护为主导、调解和仲裁为补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充分应用“互联网+”推进大数据共享互通,拓展数据分析、反馈、应用渠道,推动知识产权鉴定、评估、翻译等中介机构成果的相互认证,实现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咨询库信息共享。

区市场监管局

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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