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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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以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新秩序为目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法治政府监督,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合力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在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一,全年全市第一。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筑牢法治根基,强化法治意识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为指导,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一是坚持党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党组统筹抓总、小组专责实施、政策法规股 牵头、其它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年初党组会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定依法行政计划,引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二是聚焦聚力学法用法。采取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专题学、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系统法治能力。一年来,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12次,开展法治专题培训6次;组织法宣在线学习,人均积分达3200分,参学率达100%,法宣在线考试优秀率达98%。三是编发政策文件汇编。针对耕地保护、空间规划、国土整治、生态修复、矿产管理、执法监察、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职能,分门别类梳理研究,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汇编15册。根据我区发生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改编违法占地、非法开采以及违法建设典型案件5例,推动“以案释法”从有形到有效。四是积极拓宽普法渠道。每年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举办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自然资源法治观念。

2.拧紧责任链条,规范行政决策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过程监管,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规范法治审核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内部会审、责任追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听证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严格法律审核把关,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二是实行权力清单管理。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制定权责、政策、廉政、安全等清单,从职责边界、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工作效率、廉洁履职等多方面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治化水平。三是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党组作出的每项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局里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须经政策法规股审核;执法案件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集体审理,杜绝了执法人员私自办案或由单位领导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

3.优化政务环境,提升工作效能。坚持用法治为“放管服”改革保驾护航,树立靠前服务、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一是再造审批流程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一事一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审批。将工作流程由“串联”优化为“并联”,实现材料最简、机制最活、时限最短。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二是聚焦法治惠企。定期走访企业了解用地报批、规划调整、办理不动产等可能存在的问题,主动上门送政策。一年来,进咸安经济开发区、马桥工业园区等开展大走访活动6次,帮助80余家企业办理审批流程,对5家企业实施标准地出让“七证同发”,有效保障了项目快速、合法落地建设。制定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四张清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截至目前,从轻处罚案件3宗,减免处罚金额20余万,5家市场主体获得受益,打造了自然资源领域一流营商环境。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安排专人受理智慧信访、12345平台等网上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市民之家、政务大数据实行互联互通,采取“7×24”接办方式,确保信访当日接收、3个工作日必有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

4.严格行政执法,护航法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执法效能建设。一是配齐配优执法队伍。组织7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证考试,做到持证上岗。配备执法记录仪8台,实行全过程记录,切实维护了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二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主动对接“两法衔接平台”,委派法规股股长担任检察官助理,促进部门协调配合,实现工作常态调度。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录入监管行为832条,做到监管行为覆盖率100%。组织法律顾问和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做到格式完备,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合法有效。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强化资源管理,突出从严执法,推进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土地例行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自建房清查自查,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整改,用好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时监管系统,源头遏制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全年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24宗。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2022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方面需要加以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加强。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未理解透彻,法制观念和指导思想有待进一步转变。二是工作经验总结学习还不够到位。省、市、区在法治建设方面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需要我们学习借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需要全局干部职工端正态度,不断学习,提高治理能力。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是一个长期性、实时性的工作,我局根据市、区审改办要求尽管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专业人员缺乏,沟通不畅、把握不准,审改事项在实际工作中仍需要不断深化,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抓主线,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根据学法要求制定印发了局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对照实施,确保每年不少于两次的集中学法学习。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宪法、监察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根据要求,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实绩档案,并将其作为考核、晋升的考核指标。二是划重点,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署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四个必谈”:与中层干部必谈;发现干部职工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干部职工在推动落实工作上有情绪时必谈;干部职工岗位有调整时必谈。要求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立足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对谈话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共同解决提高。三是多形式,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方案,开展了“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法律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监察法规和自然资源领域有关法律法规。 同时,积极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场所,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法治建设、久久为功。下一步,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深入学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用法治护航自然资源管理,不断规范各类行政行为,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全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持续自我革命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抓好普法工作。开展一线执法人员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把宪法、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资料,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开展好普法教育,推进一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把服务企业工作做实做细。定期走访企业、开展民营企业座谈会等,让相关企业机构进一步了解优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各项便民利企举措,同时征求意见反馈,集思广益共同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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