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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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述和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单位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的说明

(七)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八)、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面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实施全面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审核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成果登记备案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乡镇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全区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体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三)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建立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乡镇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许可、验收核实及批后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统筹乡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六)归口管理区林业局。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躯体任务。

2、机构设置:

根据咸安办文【2019】20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4、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5、国土空间规划股6、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7、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8、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9、行政审批股10、人事股。

下设9个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资源所:汀泗、向阳湖、官埠、贺胜、高桥、大幕、马桥、桂花、双溪。

下辖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整治局、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

2、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及直属二级单位。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8人,年初112人,调进2人,调出3人,退休1人,,年底退休职工15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保障项目用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深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3、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执法巡查。

4、预防地质灾害防治,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5、加强非煤矿山关闭巡查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决算收入3760.52万元,比上年增加761.51万元,增长2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3.96万元、其他收入26.57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治理及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完工支付了工程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决算支出3544.78万元,比上年2060.07万元,增加1484.71了1404.23万元,增加72%。增加的原因是非煤矿山及地质灾害项目已竣工加大了支付工程款。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544.78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数1625.89万元,增加1918.89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数没列入预算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73.5万元,较年初预算86.06万元,减少12.5万元,减少14.5%;较上年支44.79万元增加28.71万元,增长64.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对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使用的审批管理,报废处置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维护费较高的车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5万元,较年初预算51.06万元增加0.9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我局因地质灾害项目购置了一台地质灾害治理公务车。       

3. 公务接待费: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149批次2365人,支出21.46万元,较年初预算35.00万元数减少13.54万元,较上年支出21.41万元,增加0.05万元,增长的原因是物价增涨加大了公务接待费用。 

4.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年末车辆保有量:本年新购车辆1台,其中按规定购置地质灾害治理用车1台,购政务接待车辆0台,更新机关公务用车0台;本年处置车辆1台,其中调剂其他单位0台,报废0台。年末机动车保有量12台,较上年增加1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98万元,其中办公费26.1万元,印刷费5.68万元,水费1.78万元,电费16.18万元,邮电费7.01万元,取暖费0.00万元,差旅费1.88万元,物业管理费13.2万元,劳务费6.89万元,维修(护)费89.58万元,委托业务费129.97万元,工会经费45.33万元,福利费2.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3万元,其他交通付32.8万元。公务接待费21.46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352.02增加77.96万元,上升22.1%。主要是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年久失修加大了维修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3677.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69.61万元,非流动资产807.53万元,房屋占用面积7784平方米。共有车辆12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基本农田巡查车10台,我单位没有(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我单位没有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

六、我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25万元,支出137.25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房调查和河湖确权项目。

七、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财政专项支出。

八、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2020年完成预算92%,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2020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指出的相关问题,我们组织有关处室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

(1)进一步加强与基层、部门的紧密联系,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省委决策。

(2)根据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使之更科学,便于考核。

(3)绩效自评结果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

(2)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咸安区国土资源局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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