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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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

(二)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

(四)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面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实施全面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审核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成果登记备案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乡镇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 负责全区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九)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十) 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体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

(十一)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三)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建立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五) 负责乡镇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许可、验收核实及批后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统筹乡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六) 归口管理区林业局。

(十七) 完成上级交办的躯体任务。

2、机构设置:

根据咸安办文【2019】20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4、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5、国土空间规划股6、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7、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8、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9、行政审批股10、人事股。

下设10个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资源所:汀泗、向阳湖、官埠、贺胜、高桥、大幕、马桥、龙潭、桂花、双溪。

下辖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整治局、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

2、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3、整治局、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12人,年初111人,调进5人,调出1人,退休1人,辞职1人,去世1人,年底退休职工13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保障项目用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深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3、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执法巡查。

4、预防地质灾害防治,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5、加强非煤矿山关闭巡查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25.8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25.8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100%

政府性基金拨款 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00%

社保基金拨款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0.00%

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 50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30.75 %

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0.00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0.00%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0.00%

融资借款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00%

上年结余 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0.00%

2、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625.8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 1625.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

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0.00%

其他支出 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0%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0年预算收入1625.89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4154.13万元相比,减少 2528.24万元,减少60.86 %。

减少原因说明:我局一些基础性业务项目和执行区政府关闭矿山和矿山复绿项目投入大,如全区非煤矿山关闭和复绿项目约需35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增加300万元,因疫情原因都未纳入财政预算。

2、2020年预算支出 1625.89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 4154.13万元相比,减少2528.24万元,减少60.86 %。

减少原因说明:我局因机构改革,职能和职责增加,一些基础性业务项目和关闭矿山和矿山复绿项目投入大,如如全区非煤矿山关闭和复绿项目约需35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增加300万元,因疫情原因都未纳入财政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35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71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水费1.23万元、电费27.46万元、邮电费4.59万元、物业管理费9.12万元、公务车运行费及维护费30.06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费43.36万元,公务接待费35.00万元,委托业务费3.28万元,工会经费35.00万元,其他交通费14.0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0.00万元。

2019年378.47万元相比,减少26.45万元,减少6.98%。   

减少原因说明: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维护运行费用。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财政安排指标6847.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资金和日常办公设备购置的采购 与2019年政府采购5626.92万元相比增加1220.5856万元,增加23.69%。

增加的原因:我局因机构改革,职能和职责增加,一些基础性业务项目和关闭矿山、矿山复绿项目投入大,如全区非煤矿山关闭和复绿项目约需3500万元;国土空间规划约需2000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需300万元,项目今年都已启动或正在施工阶段。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65.00 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 70.00 万元相比,减少5 .00万元,减少7.14 %。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35.0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00     万元,减少7.89 %。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00     万元,减少0.00%。

3、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0.06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00万元,减少6.25%。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维护运行费用。

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我局现有房屋建筑面积7780平方米,公务车2辆,基本农田巡查车10辆,电话25部,没有大型专用设备。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3846万元,为确保全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加快建立绩效监控机制,我局以财务牵头组织对今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跟踪摸底。通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的完成程度总结项目取得的成效,用工作的成效来评价项目的绩效。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在收集、分析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已完成的绩效目标进行统计,填报《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采取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的工作方式,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通过最后一个月的精准工作,确保全年绩效目标的完成。不足之处是在目标细化和计划统筹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对单位编报说明和预算表中出现的单位特有的专业性名词作出解释,每个单位至少有1至2个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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