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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咸安区住建局
日期: 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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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70号,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32244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1条,主要通过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融媒体平台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需要;主要类别包括法规文件、政策解读、行政处罚、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年度报告、机构职能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年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准确、真实。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保密意识,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保障安全性。是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的要求,全面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我局没有自建政务信息平台,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依托该平台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规范了信息发布的格式和内容,强化了行政审批、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2.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制定本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3.开展学习培训。全年我局多次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相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化干部职工相关认识,提高干部职工相关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信息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主动公开的渠道创新性不够。

(二)改进措施。1.确保高效规范。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并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真实准确。2.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3.拓展公开形式。探索线下公开窗口,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多渠道的信息公开矩阵。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自查自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全面了解、正确使用信息公开平台,使这项工作真正为人民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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