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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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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70号,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32244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单位信息

根据《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承担15项具体管理职能。核定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正职6,局长是陈才文。办公地点在长安大道70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公示办公电话为0715-8322441

(二)组织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机构到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确保体制机制到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制定本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日常工作中,坚持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公开事项,同时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是明确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到位。2021年,全面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将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住房保障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民生关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履职尽责信息

1.实施老旧改,建优桂花城。坚持一小区一策,建管并重,将“红色物业”全覆盖融入改造过程,同步完善小区治理结构、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2019—2020年89个小区已全部改造完成,实现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全覆盖。2021年的108个老旧小区中已改造完成50个,春节前基本完工48个,春节后开工建设10个。2022年53个小区已申报完成,当前正在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2.清零棚户区,释放新动能。完成了淦水商业城D级危房整体解危拆除;启动了猫山路片区综合改造,猫山路有望在春节前建成通车;解危拆除原市政公司D级危房。开展棚改项目清零攻坚行动,全区22个棚改项目已清零12个,未清零项目9个,因资金问题暂停实施的项目1个。累计完成9455户,累计使用资金35亿元。

3.助推新发展,做优项目库。围绕“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积极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气化乡镇、数字住建等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并及时与市、省对接,争取项目落地,助力我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今年共谋划项目30个,计划投资34亿元。

4.助力乡村美,擦亮小城镇。一是按照省市《关于“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全面实施以“七补齐”为主要内容,综合整治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向阳湖镇、官埠镇、汀泗桥等镇作为咸宁市现场会参观点全市推介。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3年行动,锁定539户农房存在安全隐患,其中C、D级危房367户,目前已整治完成345户。改造完成7户贫困户因洪涝灾害受损的房屋,补助资金1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农户一卡通。四是完成11个乡镇办场垃圾治理监督考核工作,拨付597万元垃圾治理奖补资金,投入114万元添置垃圾压缩箱、洒水车等设备,运用农村生活垃圾智慧监控平台,实现全区垃圾治理智能化监管。五是完成城区10个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创建了贺胜桥镇花坪村、双溪桥镇九彬村两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六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包保的曾铺村、吕铺村、仁窝村共计20万元,用于美丽村湾建设、水毁路基及沟渠修复、断头路、自来水改造等。

5.整治水环境,守护母亲河。一是加强淦河沿线整治力度。对淦河两岸的河长公示牌、警示牌等进行更新,部分点位进行绿植补栽补种,发放淦河治理宣传手册5000份。二是加大污水收治处理力度。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完成农户厕改9939户,公厕14座,污水处理站19座,完成巨宁大道至西河桥段雨污管网改造4.2公里。三是加强巡河整改事项督办落实力度。开展巡河27次,督促整治沿线问题72个,清理河岸两边违规种菜约1.2万平方米,河面垃圾、漂浮物及河岸垃圾约35吨。淦河入选湖北省“美丽河湖”,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美丽河湖展示案例,向环保部推介。

6.务实真担当,犁好责任田。积极开展文明创建。组织270人次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包保路段、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二是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职能职责,按照文件要求,办结见效快,群众受益多的实事5件。三是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全力推进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行动以及棚改项目上访户化解。截至目前,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项目5个,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共计48.5万元,化解棚改项目群体上访24起。四是加大困难群众住房保供。公(廉)租房新分配105套,保障30余名复员退伍军人和60名困难群众住房需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89万元,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房补贴85户,惠及103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2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二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信息搜集渠道不畅,信息量偏少;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上传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较慢。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对照新职能和新要求,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信息纳入公开范畴,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2.进一步强化跟踪监督。采取定期督查通报的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安排专人跟进信息搜集完成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将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为保证所发布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发布前需填写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上传信息、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发布审核登记表留档保存,以备查阅,所有信息最后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发布。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发布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虚假信息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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