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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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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70号,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322441,电子邮箱:xazjj@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单位信息

根据《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承担15项具体管理职能。核定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正职6,局长是镇斌。办公地点在长安大道70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公示办公电话为0715-8322441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机构到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确保体制机制到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制定本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日常工作中,坚持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公开事项,同时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是明确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到位。2020年,全面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将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住房保障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民生关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履职尽责信息

1、疫情防控方面牵头组建阳光365集中医学观察点组建防疫专班下沉到桂花镇苏家坊、万寿桥村,永安办事处环城社区和南大街社区第六、七网格,青龙社区老建委小区和建材小区等地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任务。

2、复工复产方面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与市场经济系列政策企业减负措施,保障了建筑企业在疫情期间用工难的问题。先后为建筑企业和老旧小区改造、107国道提档升级项目解决用工1000余人,大大提升项目建设步伐。牵头组织区内6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咸宁市高新区企业产品推介活动,先后促成相关企业与乐门业立邦涂料南玻节能玻璃达成意向订单,金额约560余万元,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安排桂花镇万寿桥村派驻“第一书记”,向桂花镇的苏家坊村和永安街道办事处环城社区派驻了驻村工作队,长期驻村开展扶贫工作。认真执行消费扶贫政策,多方筹措资金40余万元,大力支持驻点村社区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贫困户基本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

4.创文工作根据创文复卫要求,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强力推进创文工作,成立五个专班,领衔创文责任区,定期组织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活动,同时为责任区解决经费10万元。在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同时,大力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面貌脏乱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实现社区内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有力推进了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老旧小区改造升级方面2019-2020年共计改造老旧小区82个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完工率达到96.3%。目前已完工79个项目,3个项目正在实施改造完成棚户区改造9350户。

6.城市住房保障方面发放廉租房补贴15万余元,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03户。完成我区5857户公租房信息资料录入湖北省公租房运营管理平台,为后期的运营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政府投资公租房3203套,已分配3040套,入住率达到94.9%

7.农村危改保障方面2020年省住建厅下达咸安区拨付资金2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1万元,省级配套6万元),区级配套危改资金38.3195万元。6月30日前,顺利完成今年16户危改任务,拨付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4.4万元到农户一卡通;7月30日前,顺利完成38户危改任务,拨付区级配套补助资金38.3195万元到农户一卡通;8月30日前,又按期完成今年突发洪灾导致的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倒损房危改任务,拨付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6万元到农户一卡通。

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按照公示程序,认真执行“三级审批公示”制度,即村级公示评议后危改户名单、镇级公示分配各村的计划及补助对象名单、金额,区级公示所有对象名单和金额。7天无异议后,通过区财政国库拨付资金到农户“一卡通”到人到户。全年信息公示率达到100%。解决了农村贫困群众的安全住房需求。

8.垃圾处理方面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今年新建4处垃圾中转站已投入使用9个垃圾压缩中转站正常运行,全区128个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达100%

9.推进咸嘉城镇带建设方面。已完成沿线68公里拆违拆破拆旧面积15400平方米路面损坏修复面积55000平方米补栽绿化面积35600平方米107国道路肩硬化刷黑立面改造面积23400平方米永安城区段300米长亲水平台植草砖护坡建设斧头湖湖堤背水面的土方清基与回填工作正在进行淦河宝塔段、西河桥段治理107国道(巨宁大道-旗鼓大道)完成雨水管网改造7916米,污水管网改造7965争取2020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2639万元

10.行政审批方面。我局共梳理职权事项清单169项公示在湖北省政务事项管理系统。其中行政许可5项,  行政处罚130项,  行政给付2项,  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项,  行政奖励1项,  其他类15项,  公共服务事项7项。我局2020年共办理施工许可证71件,  行政处罚8件,  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依法向社会公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法公示15条行政信息,  其中行政检查10项,其他行政行为5项。2020年进行2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涉及18家企业,  并将检查的结果依法公示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

11.建筑市场管理方面。开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综合检查3次,专项检查20次,平常巡查500余次,下达质量整改通知书3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5份,整改停工通知书11行政处罚15起,处罚金额总计25.5万元。积极推进质量安全评先创建活动已成功申报省级结构优良工程项目2个,创建市级文明项目“桂花杯”4个,省级文明项目“楚天杯”4个。

12.燃气消防检查方面。加强燃气安全监管,严格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立案查处2起、约谈1起,及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生产;严格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受理消防业务85起,办结81起,待办4起。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组织专家组验收达26次,立案查处2起,处罚罚金12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二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信息搜集渠道不畅,信息量偏少;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上传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较慢。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对照新职能和新要求,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信息纳入公开范畴,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2、进一步强化跟踪监督。采取定期督查通报的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安排专人跟进信息搜集完成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将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为保证所发布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发布前需填写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上传信息、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发布审核登记表留档保存,以备查阅,所有信息最后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发布。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发布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虚假信息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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