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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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9月29日至11月18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5月2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三个方面存在19项、55个具体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抓紧抓实巡察整 

(一)思想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党组会,对反馈问题进行逐一分解认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扎实推进整改。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区住建局党组成员一致认为,此次巡察是区委对区住建局的全面“政治体检”,是对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局上下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力措施,提高住建工作质效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局党组牵头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由商高祥同志担任,各中层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由专班负责日常工作督办落实,并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及《区住建局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中的55个具体问题逐一分析原因,建立整改清单,列出整改进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制定《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 

(三)协调统筹兼顾,坚持全面整 

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一把手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带领责任股室细研、细查,完善整改进度;责任股室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整改推进落实会议10次,请区委监委、区委巡察办指导5次,有力有效落实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目前,我局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55个,0个问题申请延期整改,共清退资金18.109万元,追责问责16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9项。

二、聚焦问剖析根源,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号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全面。局党组没有对2021年12月8日—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未针对如何防风险、稳增长、保民生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部署,没有将经济会议中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会议精神在2022年党组会上学习贯彻。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没有学习的内容进行补学。7月28日对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行了补学,局党组进行了交流发言。2.针对学习内容进行分析研究,住房保障办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局党组就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3.举一反三,针对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党组所学内容形成了清单列表,并按照区委宣传部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求,及时进行学习。截至2023年7月,我局党组进行集中学习20次,集中研讨3次。4.进一步完善长效学习制度。2023年我局重新修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学习2项制度。

2号问题:“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区住建局2021年32次党组会议4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38次党组会议9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措施及结果: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2023年以来的党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对5月份问题反馈以来我局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行了自查,我局共计组织召开党组会7次,落实首个议题7次,均按要求进行了学习。2.分管机关领导对局办公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3.分管领导开展学习落实情况检查1次,保证党组理论学习更加规范、系统。

3号问题:理论学习抓得不牢。2020年以来局党组未对干部职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督办。住建系统78名干部职工,3人未加入学习系统。2021年度56人低于3000分。2022年度62人低于2000分,其中徐臣敬166分、王红卫550分。2022年上半年区委依法治区办下发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情况通报,2人未达到学法1200分要求。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全局干部职工加入学习强国系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2023年8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对截至目前还未加入、学习积分低的同志进行了集体谈话。2.制定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把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考核范围,每月对干部职工学习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对学习落后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提醒、约谈。3.根据依法治区办有关要求,制定法治学习具体计划,将每年的学习目标2400分按考试时间节点及时提醒有关干部学习,确保完成全年学习目标。

4号问题: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在2022年的座谈中,多数职工要求建设学习园地,购买业务知识书籍,但至今未落实。

整改措施及结果: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和部署。2023年8月召开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制定了工作方案。2.加强学习阵地建设,今年打造了新书屋,开展了“住建夜校”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3.结合干部职工需求,花费1600余元,统一购入了建筑类、安全类以及有关法规业务书籍。

5号问题: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打折扣。涉密文件管理不到位,登记和存放不符合要求。计算机管理不严,302室非涉密计算机存储涉密文件和工作秘密文件。

整改措施及结果:1.开展了保密工作集中培训,对机关保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促进涉密文件规范管理。2.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的保密文件进行了清理归档,对全局办公设备进行了检查清理。邀请了区保密局、区公安局进行实地检查。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及保密员,对于涉密文件进行统一保管,定期检查3.对之前的保密文件进行清理归档,主动对接机要保密局,对全局办公设备进行检查清理。4.分管机关领导对原保密员进行批评教育。

6号问题:永安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建设推进缓慢。2022年度应完成的宏大农贸市场项目还在规划设计中,怀德路片区还未进行招投标。

整改措施及结果:1.该片区棚改拆迁工作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零任务。2.根据咸安区政府2022年4月2日重大项目推进会议要求,宏大农贸市场项目、怀德路片区改造工作,由经发集团负责。3.2023年7月10日我局向经发集团发送了关于加快宏大农贸市场转型升级项目建议的函函告经发集团认真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工期,严把质量,守牢底线,加快完工

7号问题:老旧改、棚改项目清零未完成。2021年度108个老旧小区改造中有5个、2022年度36个老旧小区改造中有10个还在施工中,没有按要求在10月份完工。2022年区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棚改项目在6月30日前清零,截至10月11个棚改项目7个未完成,1个项目未启动。

整改措施及结果:1.加强督导,压实责任。按属地负责制,各办事处为责任主体,主责主担,主力主抓,集中精力,再接再厉,一鼓作气,确保清零交地。2.因户施策,各个击破。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深入研究,综合分析,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因户施策,一户一策,把工作做深做细,找到关键人物,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各个击破,决战决胜。3.对棚改政策调整,隐性债务锁定,存在资金短缺的项目申请调整红线,停止实施。4.明确专班专人负责,从项目申报到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全过程跟进。5.倒排工期,全面梳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制定任务落实清单,开展跟踪服务、难点督办,千方百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项目加快建设。6.随时进行现场督办,对项目工程存在问题、推进缓慢等情形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解决,确保工程有序有力推进。7.目前2021年、2022年度中15个未完工老旧小区已全部完工。8.制定了《咸安区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咸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长效管理方案》,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

8号问题:主次干道污水管网提档升级二期工程未启动。2019年9月启动的107国道(巨宁—旗鼓大道)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建设总长10.6公里,前期已完成3.8公里,二期工程(总长6.8公里)因地上构造物及地下管线设施拆除、征地等问题未启动。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该项目进行梳理,分析未推动的原因,形成情况说明报告。2.明确责任分工,提醒牵头交通部门,必要时结合部门职责向区政府汇报,加快主次干道提档升级。3.作为配合单位,我局将积极准备,提前做好雨污水管网改造配套项目前期工作。目前香城大道(西河桥-巨宁公司段)主干道、雨污管、两侧人行道均已建设完成。

9号问题:液化气站整合迁移工作未完成。根据咸燃安办文〔2022〕2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全区15家瓶装液化气站整合为2家集中经营,并于2022年底前投入运营,截至11月仍未与被整合气站达成协议,保证金未收齐,土地未摘牌。

整改措施及结果:1.分析项目推进缓慢原因,一是整合思路僵化,二是资金来源未落实我局一是积极组织申报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解决资金问题;二是转变思路,由政府主导先行建设,建成后再由企业回购或租用。2.组织有关部门及15家企业召开会商会,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和各企业进一步沟通协调,理清各方利益诉求,加快行业整合。3.完成土地规划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4.加快项目施工,安排专人负责每周到施工现场督办,力争11月试运行12月投产。

10号问题:建筑质量问题投诉处理不到位。2022年商品房质量投诉128件,核实的有88件,仅对建筑施工企业下达问题整改单10份。如2022年5月碧桂园浅月湾第11栋购房户金某因墙面发生开裂且倾斜而投诉,并对开发商维修的方案不满意,截至巡察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整改措施及结果:1.制定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流程和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督办处理。2.对88件质量投诉问题进行再次核查,目前已全部办结3.碧桂园浅月湾第11栋购房户金某因墙面发生开裂且倾斜质量投诉问题处理情况向购房户金某进行回访,目前已办结4.举一反三,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紧盯房屋渗水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加大日常抽查频次,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5.进一步加大了巡查监管力度,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11号问题:公租房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缺位。凤凰山、肖桥等公租房小区乱搭乱建,环境脏乱差,飞线严重。

整改措施及结果:1.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督促公租房物业公司加大公租房小区的清扫力度,和日常保洁管理。公租房营运管理公司和保障办加强对公租房小区平时的巡查和督办。2.开展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对公租房小区内乱搭乱建进行清查,拆除乱搭建的5个铁棚。3.完善设施,排查安全隐患。对飞线充电现象进行重点整治。一是在肖桥、凤凰山小区增设两处停车棚和充电桩,方便群众充电。二是开展飞线充电的宣传教育,引导租户在已建成的充电桩充电。三是建立飞线充电长效巡查机制。将清理飞线充电作为纳入公租房营运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清理飞线纳入公租房营运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开展飞线排查整治40户4.建立了《咸安区公共租赁住房营运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管理公司和物业公司责任,在合同约定中明确责任事项,加强日常督办指导,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履行责任义务的及时解约,更换物业公司。5.党组书记、局长对工作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2号问题:优化服务范围不广。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咸政办〔2021〕20号)文件精神,对于“用地手续不完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开发建设主体灭失”等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国有土地上已出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房屋涉及的历史问题可参照执行。目前仅工业项目进行容缺告知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建设项目的容缺办理还在酝酿中。

整改措施及结果:咸安区工业项目是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咸安区招商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咸安政办函〔2021〕13号)文件进行容缺办理;其他房地产开发、公共建设等类型的项目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咸政办〔2021〕20号)文件进行容缺办理。1.对前期容缺办理情况开展自查,召开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会商会,对已经进行容缺办理的后期资料按要求补齐。截至2023年8月,已为12个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公共建设类型项目完成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2.容缺办理工作进行了分类处置,一是加大容缺办理政策宣传;二是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及时办理;三是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及时进行告知,帮助补齐有关资料,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做到应办尽办。四是对实在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依法依规做好服务和沟通。3.制定了《区住建局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

13号问题:行政审批业务培训不到位。2022年5月组织审批业务培训仅11家企业参加,未达到市局要求的培训企业涵盖30家要求

整改措施及结果:1.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体、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2.提高培训质效,按要求组织30家以上企业参加,每半年开展一次。2023年6月19日在咸宁市民之家4楼会议室组织一次消防验收(备案)业务培训,参训企业达31家,符合要求。3.制定《行政审批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同时畅通反馈渠道,让参与培训人员能够及时反馈培训的效果和问题,进行调整和改进,并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群,收集参训企业反馈意见和建议。

14号问题:行政审批事后监管乏力。2021年8月,为解决工业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全区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实行容缺办证的有67家企业列入名单,截至2022年10月仅验收10家企业。2021年12月10日精兴家居扩建项目到达承诺期限,至今未督促办理到位。

整改措施及结果:1.加强名单企业对接,做好服务。截至2023年8月,已为29个项目历史遗留工业项目完成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进一步清理名单情况,已有10家在登记名单前已完成消防验收手续,累计完成了30家消防验收手续2.制定《区住建局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加强与事后监管部门建工处加强沟通联系,对到达承诺期限但未补齐资料的项目进行函报,督促办理到位,并暂时标记中止该项目施工许可。

15号问题: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未形成闭环管理。2020年全市重点燃气经营企业检查隐患汇总表所列咸安区3家气站存在安全问题18条,未见隐患整改记录。11月7日巡察发现大畈燃气站大门敞开,无人把守,无安全警示标语。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所列问题进行复查,目前18条问题已整改完毕,大畈燃气站保持常关状态,并在入口围墙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语。2.全面开展自查,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组织人员对全区21家燃气经营企业、2286家餐饮用气场所进行了排查,对13家气站进行了查封,完成了“燃气三件套”安装3.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提升监管能力。4.建立了《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巡察整改闭关管理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整改落实—问题销号—回访查看全过程闭环监管。5.党组书记、局长对相关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就安全工作提醒谈话。

16号问题: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巡察组人员现场查看碧桂园春江月第二期建筑工地,发现灭火器乱扔乱放,施工人员违规作业,在“严禁载人”吊载机上粉刷外墙。山水一品第三期项目工地个别工人不戴安全帽,电路控制箱开关暴露在外,场内灭火器仅2个。

整改措施及结果:1.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已对碧桂园春江月项目负责人下发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记录》,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作业,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对山水一品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举一反三,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施工现场混乱、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项目进行全区通报。3.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举办1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观摩会,通过学习观摩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4.一把手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7号问题: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2021年11月至12月处理横沟液化气站案件中,存在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减轻处罚理由不充分、案卷未交法制办存档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1.针对横沟液化气站案件及时完善案卷,按要求移交给法规股存档2.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2021年以来的案卷全面梳理,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一轮针对性培训。3.制定全年培训计划,目前法规股组织邀请了律师对建工处、燃气办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3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效能。4.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法规人员对具体执法人员执法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18号问题:行政执法监督滞后。行政执法局重事后的举报和查处,轻事前预防和事中管控,忙于应付“查错纠偏”,对房地产领域建筑企业的执法方式主要以限期整改等“软处理”为主,企业违规代价过低。

整改措施及结果:1.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一轮针对性培训。2.制定全年培训计划,目前已开展3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效能。3.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事前防控和事中管控。对于限期整改问题仍不整改的项目,责令停工并处以罚款,列入“黑榜”,利用“红黑榜”平台,以督查促整改。4.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徐臣敬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9号问题:党组成员商高祥、徐斌、徐臣敬3人2019年、2020年、2021年各自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内容基本雷同。局党组2021年主体责任资料汇编的教育学习方案中出现“四川省、镇党委、晴朗乡”等词语。2021年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照搬2019年。

整改措施及结果:1.局党组书记、局长对三位有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当事人书面检讨。2.党组书记、局长当好“第一责任人”,对2022年提交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按要求审阅把关。3.进一步规范台账资料整理,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20号问题: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未按时间节点推进。2022年10月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任务清单中,办理枫丹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事项,至巡察结束时未完成。

整改措施及结果:1.经,枫丹气站因自身原因,中途更换设计单位,未及时通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导致不具备办理经营许可证条件。我局已经积极协调处理并加强对该公司指导,2023年3月24日,枫丹气站通过消防验收并提交相关材料,4月3日核发了燃气经营许可证。2.在2023年全面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加大民生实事办理力度,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各口责任;二是明确“三张清单”责任人,党组每月定期研讨推进,确保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有力解决。

21号问题:驻村帮扶不够有力。承诺2022年维修改造的曾铺村麻塘街6组500米道路,截至11月仍未完成,巡察组人员实地查看发现,曾铺村委会周边道路破损,垃圾箱旁边垃圾散落。

整改措施及结果:1.经查阅资料和实地调查,曾铺村6组至7组乡村道路新建工程项目,于2021年10月25日开工,2021年11月29日完工通过验收。2.关于曾铺村村委会道路破损和垃圾箱旁垃圾散落问题,我局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已主动对接属地社区,对保洁员进行了教育引导,加强了对垃圾箱的清扫和环境卫生的维护。3.进一步加大驻村帮扶力度,抓好抓实驻村帮扶责任“十件实事”落实。一是选派年轻干部驻村帮扶并严格落实驻村帮扶制度,配合村两委推进全村工作。二是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不定期到村里了解驻村情况,帮助村湾建设,予以资金支持等。三是要求驻村干部每季度回单位述职一次,确保驻村干部工作扎实推进。

22号问题:12345平台工作敷衍搪塞。2021年3月两会期间,维稳包保清单中房屋质量6个投诉事项中仅2个事项有服务工单。经抽查了解吴某投诉沃尔玛房租金和物业费问题,未得到区住建局回复和解决。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于2021年3月两会期间,维稳包保清单中房屋质量6个投诉事项我局进行了核查,其中2项已通过12345平台进行了办结处理;审阅4项我局工作人员于8月23日联系了当事人,经了解该投诉事项已由当时经办人告知了处理情况,以上投诉均已办结。2.对吴某投诉的“沃尔玛房租及物业”的问题属于市住建局项目,已联系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处理。3.完善处理投诉的流程机制,制定了《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投诉的处理流程和制度》《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实现规范化处理。4.对2023年相关的质量投诉问题,举一反三,加强跟踪,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问题,回应解决群众关切身边事。

23号问题:部分老旧小区改造设计不合理。设计人员和住建相关职能部门没有进行实地考察,听取百姓心声。2022年居民投诉老旧小区排水、下水道及化粪池堵塞等问题达70余件。麻纺小区由于市政管道口联接不到位,造成污水排不出去,惠民工程变成了“伤心工程”。

整改措施及结果:1.组织三个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对前期已经完成的旧改工程进行群众回访,了解群众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后存在问题,对于涉及我局职责的积极处理,对于不涉及我局职责的交社区和办事处协商处理。2.部分老旧小区改造设计不合理问题,成立老旧小区问题整改专班,专项整治。一是安排专人联合规划设计院、三个街道办事处一同对2023年旧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初步设计;二是组织三个街道办事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社区网格员对2023年旧改项目进行摸排、征求改造意见;三是开展群众面对面,工作人员和设计院同志通过星空夜话、圆桌会等形式与群众促膝长谈,交流改造意见。四是进行设计图纸公示并征求居民意见,完善后再施工。3.对于麻纺小区污水问题:一是积极联系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跟审单位进行研究,在该小区为旁边的餐馆建设隔油池,目前已完工,后期移交社区使用和维护。

24号问题:公章管理不严。2018—2020年未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台账,2021年以来公章使用记录不全。

整改措施及结果:1.修订完善机关印章管理制度,促进印章规范化管理和使用。2.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台账,认真做好公章使用登记。3.明确由办公室主任专人专管,压实责任。4.由分管机关领导原公章管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5号问题:收文管理不规范。没有2021年10月之前和2022年5月之后收文登记台账。

整改措施及结果:1.建立收发文登记电子台账清单,做好文件的收传处理记录。2.纸质文档进行分类保存,便于查验。3.建立了《区住建局公文处理制度》并进行学习。

26号问题:档案管理工作滞后。未根据档案法和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区建设局档案管理办法,数字化档案未启动。档案管理不规范,无资料交接台账,无来访调阅人员登记台账。

整改措施及结果:1.制定了《咸安区住建局机关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建立调阅登记、资料交接等手续制度。2.全面开展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更新档案使用数字软件,并请区档案局检查指导。

27号问题:考勤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樊后华2022年3月初在无任何请休假手续的情况下前往广东,旷工23天,局党组对此事放任不管。

整改措施及结果:1.修订完善了《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和《区住建局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范干部职工行为。2.经调查,樊后华2023年3月份履行正常休假手续前往广东,后因广州疫情暴发滞留当地,无法返回。3.局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每季度定期通报考勤情况。对不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无故经常迟到早退缺勤者,直接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28号问题:违规支付个人财产保险。为了替联系的南大街社区完成上级安排的社会治安保险指标任务,2022年6月区住建局为21名干部职工每人交100元家庭财产保险费,共计2100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分管机关同志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讨。2.按要求做好资金清退工作,通知21名当事人退还资金2100元

29号问题:“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2020年、2021年公务接待费67529元、49133元,超预算支出337.6%、273%。2020年、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204.45元、82507.97元,超预算支出100.7%、358.4%。

整改措施及结果:1.重新修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学习相关制度和规定,加强督办提醒,进一步提高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2.针对该项问题调整年度预算3.年初严格详细制定“三公”经费预算,厉行节约,按照有关规定列支经费4.严格执行每月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每月各口经费支出。5.对分管机关领导及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

30号问题:违规领取驻村补贴。2020年驻村干部郑代平在桂花镇万寿桥村领取驻村补助7500元,又在局机关领取交通补贴、伙食补助7680元,超领180元,4月、5月重复多领补助320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组织开展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进一步提高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2.针对该项问题,财务人员已联系本人退还超额领取部分补贴320元3.对分管机关领导、财务负责人以及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

31号问题:项目费用在机关账户中列支。2019年至2022年应在专项账户中支出的公租房、老旧、污水治理、淦河巡河、咸嘉城镇带、棚改、“擦亮小镇”、乡镇垃圾清运等费用在机关账户中列支,合计3180.95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针对该问题,对分管机关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2.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只有一个零余额账户,各项目财政资金通过机关零余额账户拨至我局,再进行拨付;我局在机关套账中为各项目单设了项目科目,下设了工程费、设计费、办公费等分类科目。3.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审批流程、账务处理进行了规范,加强对各专项资金的分类管理。

32号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款以管理费用列支。2019年1月、2019年12月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资金5600万元、3000万元以管理费用列支。

整改措施及结果:1.针对该问题,对分管机关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2.针对类似问题自查自纠,对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资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进行了说明,财务人员对账目进行了调整。3.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33号问题:专款专用。2019年12月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建设资金10万元用于公益性补助和棚改租车,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万元中的2万元用于车辆维修、广告制作等。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有关当事人进行问责处理,对分管机关领导及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2.修订完善机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3.加强业务学习,7月13日组织全体党组及中层干部开展了财务报销制度培训

34号问题: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区住建局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仅自行询价采购,未报财政系统政府采购备案,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手续。2020年至2022年5次支付老旧改项目造价咨询审计等费用共130.4125万元;2020年至2021年咸嘉(107)项目造价咨审计等费用28.4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针对该问题,分管机关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2.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制度要求,2023年7月13日,组织全体党组及财务人员学习了相关制度和规定

35号问题:附件不全。2022年1月发放米、鸡蛋等春节物资合计8.3962万元,无领取人员明细表。

整改措施及结果:1.迅速核查领取人员并进行补签。经核查,当时发放物资时领取人员进行了签字,但在报账时后勤人员未放入,已责令当事人找出并附在报账资料中。2.引以为戒以后做好物资发放登记。3.分管机关领导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6号问题:涉嫌虚列装修工程。2021年9月支付办公楼装修翻新工程款4.71万元,所附项目合同资料无装修项目清单,合同工程为门窗拆除换新、墙面抹灰、电线网线改造,巡察组人员现场查看,发现无门窗拆除换新、电线网线改造等工程建设。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自查核实,经查,该项目为实际发生项目,但存在资料不全问题。2.补充完善相关凭证资料及明细清单。找到了项目当事人进行补充完善装修项目清单,建设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现场证据笔录、现场签证单、施工前后对比照片。3.举一反三,对单位其他工程进行自查,未发现问题

37号问题:公租房维修管理不到位。2021年、2022年公租房维修118次,共计60余万元,未按规定组织恒旺公司(安苑物业)、施工方、监理方、住户代表共同验收,有的无维修工程验收表。

整改措施及结果:1.建章立制。建立了《咸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管理及经费拨付实施细则》。2.全面清查台账工作。对2021—2022年118次公租房维修进行回头看,规范台账资料,确保验收手续规范完备。3.建立长效机制。对公租房小区维修工程的验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修缮规程进行。区住房保障办按合同一年二次集中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时应邀请监理公司、运营公司、审计公司参加,验收合格的填写《公租房维修工程验收表》。4.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8号问题:固定资产未入账。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购买空调、打印机、油浸泵等设备4.748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台账。

整改措施及成果:1.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财务组织开展账目复查,对漏登漏记的重新登记入账。2.局机关办公室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交由财务对固定资产重新备案,纳入固定资产库。

39号问题:固定资产未办理转移手续。2020年至2022年份13批次为乡镇购买垃圾压缩箱、勾臂箱、垃圾亭共计116.382万元,未计入区住建局固定资产,也未办理固定资产调拨至乡镇手续。3.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

整改措施及结果:1.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2.针对该项问题,由局机关财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积极协调对接有关乡镇和区财政局,完成了13批次固定资产登记备案,纳入固定资产库。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40号问题:公租房小区资产管理不规范。2019年4月区住房保障办与咸宁市恒旺商贸服务公司(安苑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将12处廉租房468套、公租房2735套交给安苑物业运营管理服务,但合同未约定支付金额。2012年2月又签订三年合同,住房保障办每年支付物业费105万元和维修费用30万元。两次签订合同时均没有约定车库、门面的租金去向问题。如肖桥公租房小区有36个停车位、1个门面(超市),2019年以来由安苑物业对外出租,至2022年9月共收取租金17.086万元。2019年安苑物业私自在凤凰山公租房小区内搭建活动板房,租给他人开超市及缝纫店,收取租户租金5.6525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督促公租房营运管理单位咸宁恒旺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做好清收工作,收缴金额17.849万元2.将物业公司自建的凤凰山活动板房由物业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租赁纠纷后予以拆除,按照自规局批复意见作为公服用房使用,缝纫店已拆除3.建章立制,建立了《咸安区公共租赁住房营运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修改公租房营运管理细则,规范公租房小区资产管理,明确36个车库和门面,纳入租金收缴范围,同时住房保障办与物业公司签订代管协议,明确将肖桥公租房小区的36个停车位及服务用房一楼门面交由物业代管,所收租金每年缴纳财政非税账户。

41号问题:支部未改选。2018年至2022年建工支部、老年支部未进行换届。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3年4月4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委、党支部规章制度和换届选举条例。2.2023年5按照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对机关党委、机关支部、建工支部、老年支部完成换届选举

42号问题:民主生活会走形式。2021年2月1日召开的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出现“通过甘肃党建学习强国进行学习”话语。2021年、2022年民主生活会上反映的班子及成员问题未列出问题清单和制定相应整改进度。

整改措施及结果:1.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2.2021年反映的问题归集到2022年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一起整改3.2023年民主生活会材料全部由党组书记亲自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完善后再上会。4.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

43号问题:评先评优不严肃。2021年建工支部民主评议优秀党员人数9名,优秀人数超过总人数21名的1/3

整改措施及结果:1.认真组织学习评优评先相关文件,2023年2月28日,我局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并严格按要求开展评优评先工作。2.立行立改,在今后民主评议优秀党员严格按照比例执行。2023年我局机关党支部28人,评选优秀党员9人;建工党支部19人,评选优秀党员6人。

44号问题:主题党日活动不扎实。2022年机关支部3次、建工支部2次主题党日活动在支部书记及党员工作日记中无记录,涉嫌编造学习资料。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所提问题开展自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2.认真学习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根据区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2023年起严格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月份我局组织到困难职工、党员干部家庭慰问;2月份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好谈心谈话;3月份开展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专题教育;4月份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并组织到淦河流域开展垃圾清理;5月份联合马桥镇吕铺村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党员走访慰问,到共同缔造试点开展卫生打扫。6月开展理论学习的同时,组织开展书法进机关和“学习党的二十精神、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演讲比赛,切实把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好

45号问题:党组会议记录本不规范。局党组会会议记录有空页、涂改、活页现象,存在同一本记录、同一次会议记录纸张不一致的情况。2022年将安全生产、建工、住房保障、驻村等部门工作专题会议记录在党组会议本上。

整改措施及结果:1.认真学习党组会议记录有关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组会议规范化记录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记录本记录内容范围。2.进一步明确了由办公室主任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3.党组不定期开展查看,及时纠正,规范记录。7月28日,分管机关领导对党组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了抽查。4.分管机关领导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

46号问题:党组分工调整不及时。2022年8月,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红卫被撤销党内职务,王红卫仍然分管建工处、住房保障办、房屋征收办等部门工作。

整改措施:1.对分工不及时情况进行简要说明,2022年8月,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经过党组会明确,由主要负责同志直管建工处、住房保障办、房屋征收办等部门工作王红卫同志负责协助局长工作。2.2023年出台正式分工文件,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分管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

47号问题:对干部工作日志不重视。78名干部职工22人无工作日志,党组成员徐臣敬2021年工作日志出现大幅度跳跃式记录。

整改措施及结果:1.认真学习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干部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干部日志管理,及时在工作群进行了提醒2.开展干部日志大检查,由党组书记、局长每季度亲自调阅全局干部职工干部日志并进行评价,对未按要求规范记录,不够饱和的同志及时提醒。3.对有关责任人及时进行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讨1人,批评教育2人

48号问题: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不严。2017年至2022年有13名干部受到区纪委监委处分,占干部职工总数17%,区住建局只是将部分处分决定在会上宣读,没有总结反思,未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没有进行公开宣布的进行梳理,7月18日,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13名同志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开展了廉政教育,观看警示片并要求干部写心得体会。3.结合今年干部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政府系统“空、蛮、懒、乱、假”以及住建系统“破冰提能”行动,全面开展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4.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尽早尽快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进行集体会风通报1次,批评教育干部2名,责令干部检讨4人次。

49号问题:清廉机关建设流于形式。2021年3月10日制定了《关于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没有对应方案实质性开展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1.加强思想教育管理。充分用好“住建夜校”,开展党规党纪、廉政党课专题学习、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意识。目前已开展“住建夜校”3期;2023年7月组织召开了住建局党风廉政工作会,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观看了廉政宣传片《勾兑》,撰写心得体会。2.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打造了廉政机关文化长廊,开展了廉政书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3.制定了《区住建局2023年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督促党组班子履行好抓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作风的第一责任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常常“咬耳扯袖”,促进干部树立勤政廉政意识,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50号问题:落实电视问政整改工作不力。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由区住建局牵头,在工作中对施工企业监督、审查不严,出现虚报、造假等现象,2022年6月1日“厕所革命”项目被电视问政曝光后,截至11月整改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及结果:1.制定整改及验收方案。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协调区厕建指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整改验收方案,就验收标准、验收要求进行明确。2.成立整改验收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整改、验收工作。3.压实责任,联合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整改督查,对整改完成事项进行逐一验收。目前已完成了全区803户整改验收工作。4.对有关责任人已交由纪委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1号问题:日常监督力度有待加强。2019年以来财务支出单张发票超过300元以上均由党组书记、局长签批,违反“四个不直接分管”有关规定,派出纪检监察组未能及时发现指出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1.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指导区住建局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核、报销等流程。2.严格督促区住建局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严格按要求落实有关规定。

52号问题:“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够有力。2021年度党组会议有民主无集中,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党组书记、局长率先表态,党组成员讨论不充分,所有讨论事项未形成决议,派出纪检监察组没有针对上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区住建局党组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及结果:1.督促区住建局党组进行整改。对住建局党组会议记录及“三重一大”表进行了督查检查。2.参加了区住建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会等,进一步督促区住建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先民主后集中形成决议。

53号问题:缺乏直面问题的决心和勇气。彭建军等8名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无请假手续,无病假证明。2021年1月21日和3月20日,党组会讨论少发未上班人员工资问题,最后都未形成决议,“一把手”对干部“吃空饷”、旷工等问题不敢动真碰硬,一团和气。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彭建军等8名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理,达到退休5人已办理退休手续;符合病休1人,已按程序办理病休;借调在外1人已严格履行借调手续;现对在职1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2.修订完善了《岗位考勤制度》,制定区住建局干部考核细则,强化干部考核管理

54号问题:违规设置内设机构。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搞变通,未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三定方案”要求设置1室5股,但区住建局先后自行设定了18个股(室)。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3年7月1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按照“三定”方案对全局机构进行了科学合并2.重新做好分工,正式发文。3.党组书记、局长代表局党组对原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55号问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力。对意识形态工作未能做到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2018—2021年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1.组织党组学习意识形态责任制办法。2023年8月17日,局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学习了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2.制定区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办法,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讨一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向上级部门作好汇报。

三、全面做好巡察整改成果巩固利用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住建各项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传达学习各级有关重要讲话、会议、文件精神,对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自建房整治、建筑及燃气安全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2.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强化干部党纪意识。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持续加强正风肃纪,做到严肃纪律不放松。在全局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强化机关制度建设和执行,驰而不息纠“四风”,始终以高压态势抓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有力促进工作提升。住建工作涉及咸安的民生保障、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下一步区住建局党组将坚持运用好整改建立起来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队伍建设,狠抓能力提升,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带动全局党员干部以新的精神状态、新的思路举措,为建设咸安“四个首善”之区贡献住建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8322441

邮政信箱: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安大道70号)

电子邮箱:2601191714@qq.com。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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