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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咸安区市场监督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咸安市联发〔2023〕2号)的文件要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燃气经营监督执法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联合抽查的部门和实施时间

咸安区2023年度燃气经营监督执法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

二、联合抽查对象及主要内容

联合抽查对象:咸安区燃气经营企业

抽查主要内容: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汇总检查情况;检查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安全培训、是否有燃气应急预案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燃气充装企业的充装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对管道燃气中使用的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全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对燃气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充装单位充装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3.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燃气经营企业场站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燃气经营场站安全间距、是否配置相应消防设施、是否落实消防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核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开展消防演练进行检查

三、联合抽查工作方法步骤

名单抽取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集抽查对象的相关数据资料,导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对象库,创建抽查计划,并按照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15%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该项工作于2023年7月6日前完成。

开展检查

检查对象抽取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该项工作于2023年7月26日前完成。

(三)结果录入

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配合部门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15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反馈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该项工作于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

(四)结果处理

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要求被抽查对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并进行反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机关或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到位。联合抽查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做好随机抽查检查,公平、有效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启动、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联合检查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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